因為被國土部成都督察局認為批地程序違法,簡陽市所屬的地級市資陽市給出了一份頗為嚴厲的罰單:簡陽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段成武黨內(nèi)警告處分,調(diào)離市長崗位。短短一周之后,資陽市第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就通過了段成武為資陽市財政局局長的任命。(10月27日《法治周末》)
18日剛剛被免去縣級市市長的職務(wù),24日便迅速轉(zhuǎn)換角色,成為地級市要害部門一把手,似乎其仕途并未受到違法批地事件的影響?吹竭@里,讓人首先感到的不是憤怒,而是可笑,免職后異地上任甚至官復原職的并不少,只是搞得如此露骨的還比較罕見。這速度,怕是比正常的崗位調(diào)動還快吧。
其實,事情早現(xiàn)端倪。早在8月18日宣布免職的干部見面會,上級組織部門就對被黨內(nèi)警告的段成武,評價出奇“高調(diào)”,出席會議的資陽市委組織部長王榮木充分肯定了段成武的工作成績,稱其“在擔任簡陽市市委副書記、市長期間,簡陽的經(jīng)濟實力顯著增強,社會更加和諧穩(wěn)定……段成武同志在其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云云。被免職的段成武還作了較長篇幅的發(fā)言。這真是難得一見的官場奇觀,免職通報會成了干部表彰會,被處分的官員一躍而成成了備受贊譽的主角……對一個官員如此寵愛有加,又怎可能痛下殺手?
另一個眾所周知的原因是,“免職”既不是紀律處分也不是行政處分,你既可以把它當成一種形式上的問責,也可以認為這是對問題官員的一種冷處理,巨大的彈性空間,致使“免職”這個“非法處分”的存在,屢屢成為違法違紀官員逃避問責,以及敷衍上級和欺瞞民意的突破口。此前,“毒奶粉”事件、“周老虎”等諸多事件中的問題官員都走的是這一個套路。
問責作為一種懲戒措施,只是手段而已,并非目的,目的在于能讓官員改過自新,并起到一種普遍的警示作用,真正達到“給權(quán)力套上籠頭”的目的。權(quán)責對等是最基本的行政倫理,擁有一定的公權(quán)力,而沒有相應的問責機制來約束,必然會導致權(quán)力的濫用?墒遣灰f“給權(quán)力套上籠頭”,一些地方其實是把權(quán)力“放進了保險箱”,甚至不惜以犧牲政府形象和透支公信力的代價,為違法違紀官員遮風蔽雨,保駕護航。
很明顯,這種權(quán)力邏輯背后所體現(xiàn)的利益共同體的關(guān)系才是真正讓人感到后怕之處。譬如違法批地等問題,其實并非“一個人的戰(zhàn)斗”,它體現(xiàn)的是某種集體意志,倘若沖鋒在前的官員因此而仕途受挫,必然會直接影響到其它官員的工作積極性,相反,如果這些官員即便已成眾矢之的,仍然可以全身而退,甚至受到上級的某種額外褒獎,那必然是群情激奮,彈冠相慶,這個利益共同體無疑也將更加牢固可靠?上攵,權(quán)力“放進保險箱”的代價就是,有些人將更加有恃無恐,法律和制度將被無情羞侮,民意和權(quán)利被肆意踐踏。某種意義上說,每一個“火速復出”的問題官員都像是剛剛放出來的餓狼,一顆隨時引爆的定時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