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在天河東路靠近黃埔大道高架橋的橋角,一名電動車騎手“亂入”機動車道,險象環(huán)生。其實,廣州自2006年開始就已禁止電動車上路了。
《廣州市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簡稱《條例》)正在市法制辦官網公開征求社會意見,針對非機動車和摩托車的生產、銷售、供油、通行和停放管理,《條例》首次做出“禁售”、“禁油”、“禁行”、“禁停”、“禁坐”等規(guī)定。消息一出引發(fā)多方關注。新快報記者走訪的部分依賴電動自行車生活、工作的人群,明確對此措施表示反對,甚至有快遞員稱如果“禁電”將立刻辭職。
如果要“禁電”,他們說——
電動車銷售者:
十年生意料月虧上萬元
廣州市海珠區(qū)新港西路靠近客村立交橋下的路段,聚集了六七家電動自行車店,其中張姐的店已經開了差不多十年。她店里出售的電動車全是產自廣州番禺沙灣鎮(zhèn)的一品牌。當記者告訴她廣州擬對電動車出臺“封殺令”后,張姐立刻表示“不支持”。
她頗為委屈地告訴記者,之前政府要求不允許改裝電動車,她出售的全是符合標準的鋰電池電動車,每小時最高時速才18公里,相比加油的摩托車,速度不快又節(jié)能環(huán)保,是很多市民上下班和接送小孩的必需品,如果禁止電動車上路,肯定會對市民的生活造成不小的影響。而對于她自己來說,更是斬斷了其主要經濟來源。
張姐稱,前幾年廣州也曾要求不許電動車上路,那段時間生意低迷,但之后“屢禁不止”,買電動車的人還是很多。“現(xiàn)在又說要 禁電 ,這段時間人家肯定不敢買車了,我也不敢進貨了。估計這兩個月我要虧一兩萬。”
“有些騎電動車的是不太守交通規(guī)則,但問題出在人身上,為什么要禁售電動車呢?”張姐認為,政府應該首先加強對駕駛人的管理。
天河東快遞員:
送貨艱難快遞費肯定漲
謝先生做快遞員多年,每天要騎著電動車穿行在天河東一帶,“幾乎每天從早上八點到晚上八點都在電動車上,不騎讓我怎么送貨啊?”
謝先生說,做快遞這一行是風里來雨里去的苦差,全靠攬件送貨計件算酬,公司里99%的快遞員都是騎電動車送貨,如果將來“禁電”,他們是不可能騎自行車送貨的,“一次裝不了多少貨,要往返多次的話,身體肯定吃不消,除非快遞公司再多請人,那快遞費肯定也要漲”。
謝先生稱,外界傳快遞員們收入高,其實是“血壓高”,因每天上路都要時刻擔心交通安全、貨物安全,有時遇到態(tài)度差的貨主還要忍氣吞聲,“如果將來不讓騎電動車送貨,我和我不少同事肯定要辭職,干不下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