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筆下的孔乙己,落魄得很,但堅持穿長衫,因為攸關面子問題。在舊時代,勞動人民都是短打,只有讀書人才著長衫。穿短打,為的是勞動時的方便,穿長衫,絕對肩不能挑擔,手不能提籃,只能是斯文之人才穿?滓壹浩鋵嵑芨F困,那長衫已很破舊齷齪,可他怎么也不肯脫下這件長衫而著短打?伤麩o業(yè),無業(yè)也就無錢,無錢而免不了偶爾做些鼠竊狗盜的事,也就免不了挨打。這也是中國人對于小偷小摸的常規(guī)懲罰,而被打者通常也只護著自己的臉。所謂“打人莫打臉”,就是說,你打我哪里都可以,獨獨別打臉。臉,即臉面,對特別在乎面子的國人來說,至關重要。
有一次,他腿裹著蒲包,用手扶地,幾乎是爬來酒店,沽酒喝,掌柜見他如此樣子;“你又偷了東西了!”他也不作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掌柜的反問:“取笑?要是不偷,怎么會打斷腿?”他低聲解釋:“跌斷,跌,跌……”他的眼神,很像懇求掌柜,不要再提。這就是民間諺語“死要面子活受罪”典型寫照。
“死要面子”的民間諺語,來源于中國封建社會里的“謚”——已經(jīng)死去的漢字“謚”,是“死要面子”的本意。雖然人死之后萬事皆空,有面子或者沒面子已與死人無涉,只是活人在爭這份面子。“謚”在古代,是一門很深的學問,不過,辛亥革命以后,“謚”也隨之消亡,但是,類似的“死要面子”風氣,迄今不衰,很有知往鑒來的必要。
若從編年史的《資治通鑒》來看,書中第一位有謚的皇帝,該是東周的威烈王,據(jù)《謚法》:“猛以剛果曰威,有功安民曰烈”,對這位有名無實的君主,夠高看的了。南齊的沈約批評說:“諸復謚,有謚人,無謚法。”從一開始,謚,就是一個容易引起爭議的事物。第二位,也按《資治通鑒》的排列,是晉國的智宣子。據(jù)《謚法》:“圣善周聞曰宣”。可元代的胡三省則說:“智氏溢美也。”溢美二字,稱得上是誅心之論,把千古以來所有的謚,也包括所有為死人專寫的訃告,以及追思緬懷的文章,一言戳破。
《清史稿》的結(jié)尾有王國維傳,這位自沉于頤和園昆明湖的學者,大概是封建社會里最后一位受謚者。民國初年,愛新覺羅·溥儀還統(tǒng)治著故宮三大殿后邊紫禁城一小塊地方的時候,王先生曾被這位遜帝延聘為“南書房行走”,官居五品。不知他是中了尼采之毒太深,還是趕上馮玉祥將宣統(tǒng)逐出故宮,皇帝成為喪家之犬,他這五品行走,就一頭跳進湖水里去了。人們將這位有學問的遺老撈起來以后,發(fā)現(xiàn)他衣帶里的遺墨,寫有“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經(jīng)此事變,義無再辱”詞句。于是,已在天津張園做寓公的溥儀,賜了他“忠愨”的謚號。據(jù)《謚法》,“危身奉上曰忠,行見中外曰愨”,估計是鄭孝胥等臣僚,鉤沉古籍,苦心擬就,上呈御覽,這種像煞有介事的兒戲,對這些君不君,臣不臣的封建余孽來說,除自得其樂之外,也讓王國維有機會上了《清史稿》,成了獻身大清王朝的忠貞義士。
由于“謚”的溢美,后來的悼念文章,卻總是盡量挑好的說了,有的連最起碼的針砭也不存在,也就不必深究了。
何況上帝讓人們對死者寬容呢?因此從對死者的紀念出發(fā),肯定得強烈一些,褒揚得光輝一些,描畫得燦爛一些,美化得輝煌一些,好像也是正,F(xiàn)象。至于逝者生前美中不足的方面,不無遺憾的方面,難與外人道及的方面,見不得光天化日的方面,按照人無完人,金無足赤,大人之過,日月之食的夫子之道,為賢者諱,盡量避之隱之,也屬人情之常。
然而國人好形而上,喜絕對化,愛矯枉過正的脾性,弄得這種嗚呼尚饗的文字,常常寫得有過之而無不及,而效果卻適得其反,令人啼笑皆非。當然嘍,九泉之隔,陰陽之別,生死異途,觸物傷景,難免情不自禁,這是可以理解的。拿點紙巾擦擦眼淚鼻涕,也就算了。用不著化腐朽為神奇,立豐碑于烏有,原是有限之水,怎能潺潺不斷,更不能波瀾壯闊?本是凋零之木,焉會葳蕤常青,更不會繁花似錦!把死者頭上的光圈,溢美得一個天花亂墜,功勛光榮之極,人格偉大之極,畢生正確之極,甚至連毛病和缺點也是十個指頭和一個指頭,白璧微瑕,不足掛齒。溢美是需要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不過,要溢得適度,溢得恰當方好。
我一直懷疑那些乘鶴仙去的同志,會不會為別人給他戴上的高帽子而負擔沉重,而在九泉下深感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