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一消費者入住酒店遭遇霸王條款
憑酒店住房券預訂入住,酒店卻說入住率超過50%,不能使用住房券。當消費者提出住房券上并未寫明時,酒店卻以擁有最終解釋權為由將消費者拒之門外。這是6日消費者李先生在三亞海棠灣萬達希爾頓逸林度假酒店預訂住房的遭遇。對此,工商部門表示,該條款內(nèi)容規(guī)定是酒店單方享有對合同的解釋權,屬違規(guī)的“格式條款”。
李先生說,8月6日,趁著公休,他和家人一起到三亞旅游度假。訂酒店時,他想到有一張三亞海棠灣萬達希爾頓逸林度假酒店的住房券。他拿出房券一看,上面只標明該券不適合于中國及相關的所有公眾假期。
這時候并不是節(jié)假日,該券應該可以使用,于是撥打住房券上的電話預訂。沒想到,酒店預訂部卻拒絕他的要求。一問為什么不能預訂時,酒店預訂部的工作人員說,因為酒店的入住率超過50%,按酒店規(guī)定不能使用住房券。
這讓李先生更不明白了,酒店入住率超過50%不能使用住房券,這在住房券上并沒有標明啊?再說,入住率多少全是酒店單方面說詞,他想說多少就說多少,消費者怎么知道呢。雖然李先生一再理論,但酒店預訂部的工作人員還是拒絕李先生的要求。
對于三亞海棠灣萬達希爾頓逸林度假酒店的霸王條款,李先生表示,作出一家高端酒店,此舉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既然不是公眾假期期間,酒店的房間還未滿,酒店僅憑自己內(nèi)部規(guī)定拒絕消費者的預訂,明顯屬于欺騙行為。如果是酒店的客房滿了,他無話可說,但酒店寧愿房客空著,也不讓消費者入住,這讓他很是“無語”。
對此,三亞海棠灣萬達希爾頓逸林度假酒店預訂部一位姓王的負責人表示,這是他們酒店的規(guī)定,她也無能為力。
對于李先生的遭遇,工商部門表示,非公眾假期,酒店以入住率超過50%不能使用住房券為由拒絕消費入住,明顯損害了消費的合法權益,屬違規(guī)的“格式條款”,消費者遇到類似問題可向工商等部門投訴。
李先生表示,為不影響家人來三亞度假的愉悅心情,他只好重新定了另外一家酒店。但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旅游度假結束后,他將到工商等部門投訴。
(原標題:酒店入住率超五成住房券就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