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麥道夫的全部財產被凍結前,他并不像其兒子們所描述的那樣:已經進入了“極度的焦慮狀態(tài)”,商人的本能還是讓他在最后一刻精心安排,可惜他的“苦心孤詣”并未能令其免遭此劫。
因此,美國聯(lián)邦法院在麥道夫的卷宗里又加上了新的“罪名”:轉移財產罪。
聯(lián)邦政府根據現(xiàn)在查獲的證據,已決定申請重新將麥道夫收押的指令。
家族遺傳財產?
調查部門認為,麥道夫如果再在公寓居住,會一直持續(xù)不斷地給他的無辜投資人帶來“經濟傷害”。這些目前截獲的財產原本可以用于賠償全國各地的受害人。
美國聯(lián)邦法院助理檢察官馬克·里特在申請令中指出:“該被告人的行為已經顯示,在目前的情況下,他的任何保釋行為和請求都不能再被信任。”從他編制嚴密但是基礎脆弱的騙局結構,到他企圖竊取現(xiàn)已受到聯(lián)邦破產法指令保護的投資人基金財產,再到他試圖轉移他已經如冰山般融化的財產,這些都是“該被告人讓法庭對他失去信心和最后信任的佐證”。
事實上,麥道夫在“認罪伏法”后寄出這些貴重財物,這顯然違反了法院的財產凍結令。
早前有傳聞稱彼得·麥道夫曾站出來為其兄撇清,實際情況卻是他坦露了麥道夫在2008年12月9日跟他的一場對話。
彼得參加過律師職業(yè)訓練并獲得了資格證,他還是麥道夫投資公司的資深董事經理人。彼得辯稱其兄寄給他的一些財產不應該被截獲,因為那是“家族遺傳財物”。
這也是麥道夫的律師之一艾拉·索金的辯論點所在,“這些卡地亞手表、胸針袖扣等物品是麥道夫送給其兄弟彼得的祖?zhèn)鬟z物,麥道夫不應為此獲罪。”
“在法院宣判以前,麥道夫先生是無罪的,他也從沒有承認過自己的任何罪行。”索金對《第一財經日報》如此表示,但他拒絕評價目前仍處于24小時“上東區(qū)公寓監(jiān)禁狀態(tài)”的麥道夫本人及其家人的精神狀態(tài),也不愿意透露麥道夫跟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FBI)交代情況的時間。
刑事訴訟
因為案情進一步復雜化,數(shù)額之巨大亦是“龐氏”詐騙案中罕見的,所以麥道夫及其公司不僅受到了SEC提出的民事訴訟,更受到了美國聯(lián)邦法院的刑事訴訟。
SEC訴訟最初交由紐約南區(qū)破產法院審理,且出具了凍結令凍結麥道夫的剩余財產,保釋也經由律師向地區(qū)法院提出。
但聯(lián)邦法院因為麥道夫最新的行為已經涉及到財產轉移及進一步加深對被害人的“經濟損失”,所以對他提起了刑事訴訟。
索金辯稱,麥道夫寄送的貴重私人物品屬于家族遺產,并不在伯納德·L·麥道夫投資證券公司的破產清算財產序列。
索金還稱,麥道夫本人只在2008年12月10日那天前后跟他的妻兒及兄弟講過一些自己的情況。
但聯(lián)邦法院的刑事罪證口供記錄顯示,他的兒子們曾提起過他和彼得“最近”聊過公司的情況。
兄弟求自保
彼得·麥道夫的律師約翰·溫拒絕回答麥道夫是何時與彼得進行透露公司情況的那場關鍵性對話的。
問題的另一個關鍵點還在于,如果彼得事先知道麥道夫的罪行,卻并沒有向有關機構舉報的話,那么他將面臨知情不報的懲罰。
約翰·溫對此辯稱,彼得此前并不知道麥道夫案的具體情況,一直將自己的所知及時匯報給聯(lián)邦調查員。
麥道夫在跟其子供認罪行時,曾坦言,還有2億~3億美元的公司存款可以分給親朋好友。根據紐約媒體的報道,檢察官們談到,調查人員進入公寓時,麥道夫桌上那些寫好的支票,已經封好準備寄出了,可見這是有所預謀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