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姐”指著身邊的一位女士說:“你看她,還啥都沒干呢,就已經‘撿了’500塊錢了。”
當問到“陳大姐”賺了多少錢時,她笑著說:“賬戶里現在有2萬多了,這才開始了一個多月的時間。”
3月30日,再次來到“開心部落專營店”。“陳大姐”說,這是一種“麻將館”式的管理方法,也就是固定提成式的,秒薪結算。為了確保每個會員都有錢賺,當會員把A區(qū)和B區(qū)做滿36單后,系統(tǒng)就會自動鎖定,就只能做C區(qū),而C區(qū)是不會封頂的,可以一直做下去。
“陳大姐”說,即使你不想發(fā)展其他的人加入,交6000元成為“金卡”會員,也能很“劃算”地出國旅游一趟。不過,3000元的“銀卡”不合適,最好還是“金卡”。
她還說,“尊享國際俱樂部”是與中國國旅聯手打造的旅行團。她建議,反正早晚要出國旅游,可以在到出入境管理局辦護照時,順便拉一些“業(yè)務”。遇到同樣辦理護照的人,可以向其推薦這個“項目”。
“陳大姐”還表示,這個項目的公司總部在沈陽,但是在香港注冊的。到大慶開展業(yè)務的時間不長,是從1月份開始的,她是從農歷新年之后才開始做的。
至于參與“投資”的人,“陳大姐”也說,有的人家里條件不好,但是看著這個能掙錢,都是現跟別人“抬錢”來做的。
當問及在大慶其他地方是否還有“點兒”時,“陳大姐”說在東風新村那邊還有一個,如果能一次找來幾個人,他們可以上門去講。
這時,又有新人打電話詢問具體的地點,“蔣大哥”連忙出去接人,“陳大姐”也說,最近新來的人挺多的,找不到地方只好出去接一下。
看相關規(guī)定
判斷是不是傳銷組織
那么,“尊享國際俱樂部”的行為到底是不是傳銷,我們目前還無法定性,但我們不妨來看一看國務院出臺的《禁止傳銷條例》中對傳銷行為的定義——“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fā)展人員,通過對被發(fā)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fā)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yè)績?yōu)橐罁嬎愫徒o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fā)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行為。
在“開心部落專營店”內沒有實物產品,也看不到實際的公司組織,只要交納“入門費”就能成為其中一員,靠“拉人頭”的方式,從中獲得利益。“尊享國際俱樂部”帶給會員們的,到底是尊貴享受的生活,還是利益的“深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