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昨天,嘉興李先生說起自己前兩天的遭遇,仍是感慨不已。
11月3日晚10點左右,李先生在嘉興市區(qū)的一家銀行自助柜員機取錢。之后,他卻忘記了拿回自己的卡。
等李先生想起來并趕回去時,發(fā)現(xiàn)卡已被人拿走了。更令他著急的是,根據(jù)銀行提示短信,卡內(nèi)余額6700元已分兩次被人取走。
李先生趕緊到南湖區(qū)建設派出所報警。
派出所民警了解情況后,讓李先生先冷靜下來做好筆錄?墒枪P錄沒有做到一半,意外發(fā)生了。
派出所值班室來了一名年輕人,稱自己剛?cè)ャy行取錢時,看到有人把卡忘在了柜員機上,他等了一會兒沒有看到主人,于是把卡里的6700元余錢取了出來。他希望民警能找到失主。李先生一聽自然是喜出望外。
民警詢問該年輕人后了解到,該男子姓陳,今年26歲,云南人,到嘉興打工已經(jīng)3年了,目前在嘉興某公司上班。
在聽完小陳的講述,經(jīng)民警鑒定,此卡確實是李先生本人的。于是,民警把卡和現(xiàn)金交還給了李先生?粗Ф鴱偷玫默F(xiàn)金和銀行卡,李先生激動地握緊了小陳的手。
對小陳的表現(xiàn),民警贊嘆連連:“他能想到事先取出卡內(nèi)的錢以保留證據(jù),真是一個細心的人。此外,他作為一個外來務工人員,本來經(jīng)濟收入不高,但面對金錢的誘惑不為所動,值得他人學習。”本報通訊員 莫劍衛(wèi) 張懷珍
本報駐嘉興記者 竺軍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