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天通苑,5年前購買的150平方米經適房,即便現(xiàn)在補交款項,所有成本加在一起也不過50萬,而現(xiàn)在同地段同樣面積的房子,市場商品房價是250萬左右,5年之內凈賺4倍收益。
大興西紅門,2005年出售時才2000多元/平方米,現(xiàn)在即使補交土地款,去掉過去的費用,考慮到該地段目前房價已超過2萬,升值也在10倍以上。
即將到來的財產糾紛潮?
“經轉商”也衍生出新的難題。
“因為經適房一直是禁止出租的,但很多住戶實際上在出租,轉變住房性質后,仍然改變不了房地產供求關系。”首都經貿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張躍慶說。
而北京市房協(xié)住宅學術委員會委員蔡金水則擔心起經轉商交易所產生的隱患來,“未來財產分割會出現(xiàn)巨大糾紛潮”。他說。
比如一套經適房婚前為一方所有,結婚后經過財產公證仍是一方所有。但改變經適房性質后,通過異名交易,該房產變?yōu)榉驄D共同所有。
此外有的無配偶無子女的,異名交易給父母,則出現(xiàn)未來與父母的財產分割,以及與其他父母子女的房產糾紛問題。
另有夫妻分別有一套經適房的(買后結婚),分別以對方名字更名交易,則可能出現(xiàn)1個家庭一次購買2套住房的政策禁區(qū)。如果只交易一套也有問題,因為同一個人如果有一個經濟適用房和商品房,則經濟適用房應該被政府回購。
此外,如果夫婦將經適房轉給子女,則可能出現(xiàn)子女無資格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問題,如果其已經有經濟適用房,則可能要被政府回購。
“現(xiàn)在光是天通苑和回龍觀地區(qū)的經適房居住者就有80萬,預計有30多萬業(yè)主,其中80%的業(yè)主面臨異名交易后未來的財產轉移分割各種稅收新問題。”蔡金水說,“如果轉給父母,則涉及到未來遺產稅的繳納問題,如果轉給子女,子女間為財產權會有爭奪糾紛,即使一個子女,多套房會繳納物業(yè)稅。未來這一輪潛在的財產糾紛潮的規(guī)模將不容忽視。”
“國家政策的目的就是應該增加炒房的成本,以及享有多套經濟適用房的成本。夫婦分別有1套經濟適用房,可以選擇不交易,但是未來不能出租,要轉性質需要補交更多的土地出讓金。”北京京元律師事務所梁炎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