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世界很多相鄰和相望國家間的海域縱深有限,很難滿足各劃200海里的需求。東海就是這個情況,其最寬處也只有360海里,中日間的分歧由此而生。
對此,中國主張公平原則,即需要考慮到同緯度海岸線走向及長度比、人口狀況等情況,這也是國際海洋劃界的趨勢;日本則毫不考慮當今海洋秩序公平公正的發(fā)展潮流,頑固的堅持“中間線”原則。
日本經常聲稱“中間線”是國際慣例,實則是偷換概念。因為“中間線”只是臨時措施。

中國東海大陸架示意圖
《公約》確實規(guī)定,有關海岸相向或相鄰國家間的海域劃界問題上,一般在爭端各方未達成解決協議前,可以先劃一條臨時的“中間線”,而后再進行調整。而在具體的國際海洋劃界實踐中,從未有1:1的劃分方法,因為這不符合“公平原則”。
在具體實踐中,大陸架制度是海域劃界中常用的規(guī)則。這一規(guī)則最早形成于1958年的《大陸架公約》,在1982年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得到了重申。

中國東海油氣田示意圖
主要的意義就是,沿海國家的大陸架包括領海范圍以外并順著陸地自然延伸的部分,一直擴展到大陸邊外緣的海底區(qū)域,如果從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量起到大陸邊外緣的距離不到200海里,則擴展到200海里的距離……
最遠不應超過350海里,或不應超過二千五百公尺深度各點的二千五百千米等深線一百海里。(什么是大陸架、什么是海槽,如果你的地理是體育老師教的,默默面壁去)
其中,200海里以內的叫內大陸架,200海里以外的叫外大陸架。
內大陸架由各國根據《公約》規(guī)定自主劃定(有爭議的除外),外大陸架則需要沿海國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申請,而后由該委員會提出建議,沿海國再根據這些建議劃定大陸架。
大陸架的劃界依據明顯要以海底地質構造為主要依據,大陸架及大陸邊都有明確的地質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