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指出,美軍“考彭斯”號巡洋艦當時是在我方航行編隊內(nèi)隨意穿行,無視我警戒艦艇的勸告,長時間與我主要艦艇伴行。
按照國際海事組織規(guī)定,各國軍隊的水面艦艇在航行中必須考慮到他國軍用和民用艦船的航行安全。而美方在我航母編隊內(nèi)穿行,多次阻擾我方訓練航行,嚴重違反規(guī)定。
他進一步指出,美方的所謂“航行自由”是建立在擾亂我方航行安全的基礎上的,是非常不友好的抵近偵察行動,近似于挑釁行為。
在這種情況下,我方不得不出動艦艇,采取非暴力措施進行阻擋,規(guī)勸對方遠離、讓出航道,避免“考彭斯”號與我方主要艦艇產(chǎn)生碰撞。這是必要的安全航行措施。
“你既然可以自由航行,我們也可以,你的航行自由不能影響我們的航行自由,”尹卓直言,“一旦干擾我們的航行,對不起,我們要進行阻止。美方不違反國際法,我們更不違反國際法。對此美方應心知肚明!
而針對美國政府的抗議,尹卓則表示這是“惡人先告狀”。我方已通過海上安全磋商機制,與美方進行嚴正交涉,希望美方能夠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