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lián)邦院的議員每兩年改選三分之一,不是經(jīng)普選產(chǎn)生,而是由邦議會議員選出。
但正如1911年改革前的英國貴族院一樣,聯(lián)邦院能夠擱置已由人民院通過的法案(預算法案除外),甚至徹底阻止其通過。
這恰是目前正在發(fā)生的情況:所有政府動議的法案都在上議院擱淺。雖然國大黨在去年的大選中慘敗,其在人民院的議席落至谷底,但它在上院還頗有影響力。眼下,政府無法大有作為,只有等待2016年和2018年的聯(lián)邦院選舉,期待力量對比發(fā)生變化。
但不無諷刺意味的是,政府在人民院擁有綽綽有余的多數(shù),卻也經(jīng)常受阻。
這是因為近年來反對黨的搗亂文化大行其道,議會無法維持應有秩序已成為印度政壇的新常態(tài)。
當然,從制度上說,維護議會正常運行的紀律是有的,但相關紀律很少被執(zhí)行。事實上,曾有議長罕見地中止搗亂議員的身份資格,但議長卻為此飽受指責。
因此,盡管國大黨在543席的人民院中只有45席,卻經(jīng)常能夠挑起騷亂,阻礙議會正常運行。幾年前,當時印人黨是反對黨,他們也是這么干的。當然,其他小黨也不是省油的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