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型軍船的設計主要過程設計從調(diào)研、方案、技術設計、施工設計、生產(chǎn)設計和完工設計。
建造過程主要過程節(jié)點有開工、上船臺(船塢)、下水、系泊試驗、航行試驗、交付、完成保修等。
作為建造總承單位的船廠,早則在方案設計甚至調(diào)研階段就會介入,晚則在技術設計階段就必須介入,原因很簡單,設計是為建造服務的,目的是最后形成實體艦船,而作為承建單位的船廠必須有機會發(fā)表自己的建造意見,指出設計中可能無法實現(xiàn)的地方。
中國海軍052C導彈驅(qū)逐艦
作為承建的船廠的確定有兩類方式,一類是指定性,由軍方考察后指定某船廠承建某型艦船;一類是招投標方式,通過競標的方式?jīng)Q定承建廠。在護衛(wèi)艦、驅(qū)逐艦及航母等艦船的承建廠方面,都是軍方指定的,而056輕型護衛(wèi)艦等則是競標的方式。
通常在技術設計完成后進入施工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設備的合同簽訂工作,此時設備的選型已經(jīng)固化,船廠還需要提出自己的承建費用組成。在此基礎上,軍方要進行全面的價格審查,在價格審查結(jié)束后可以與承建船廠簽訂總合同,但此合同通常是草簽,因為還需要上級的批準。

中國海軍052C導彈驅(qū)逐艦
故此無論是船廠與設備廠所的合同或軍方與船廠的合同里通常都備注一句話:以機關批復為準。這個做法也算不上新鮮,當年土鱉與英吉利國簽署的051改進型驅(qū)逐艦的合同里就有這么一句話,而最終土鱉高層沒有批準該合同,合同作廢。草簽的合同不能作為開工的依據(jù),以前曾有大連船廠與軍方草簽了XXX合同,而最終軍方又把該合同給了上海某船廠,大連廠的合同作廢的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