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變化,非常明顯的改變了日本在霍爾木茲海峽掃雷的性質,其實是在所謂漸進集體自衛(wèi)權的幌子下,幫美國在海外作戰(zhàn)。而且,現在又提出日本,將為經過中東霍爾木茲海峽的油輪護航,勢必會將在霍爾木茲海峽加強海上自衛(wèi)隊的軍力找到了一個好似“合理”的借口。
眾所周知,由于索馬里海盜的問題越演越烈,嚴重損害了世界各國商船的安全,引起聯(lián)合國廣泛關注,聯(lián)合國發(fā)出決議,希望各國能夠各盡所能,派出軍隊,到索馬里海域進行護航,維護海上交通正常秩序,還這片海域和平安寧。
鑒于亞丁灣索馬里海域日趨惡化的安全形勢,以及索馬里過渡聯(lián)邦政府沒有海軍的尷尬局面。2008年6月2日,聯(lián)合國安理會通過第1816號決議,授權各會員國在"過渡聯(lián)邦政府事先知會秘書長情況下同過渡聯(lián)邦政府合作打擊索馬里沿海海盜和武裝搶劫行為"。

2008年12月2日,安理會又通過第1846號決議,延長各國打擊海盜行為的授權期限。2009年11月30日,安理會通過第1897號決議,再一次延長12個月期限,"鼓勵會員國繼續(xù)同過渡聯(lián)邦政府合作打擊海盜和海上武裝搶劫行為"。

2010年11月23日,安理會通過第1950號決議,第三次延長各國打擊索馬里海盜的期限。非常明顯,索馬里海域的護航,是根據聯(lián)合國的決議而授權,這是索馬里海域護航的法律依據,而且還得到了當事國的允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