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記者胡莉) 羅棚太和劉懷偉、陳科去工地偷東西,被王勇等人發(fā)現(xiàn),要挾他們“不給錢就報警!”成功敲詐勒索4500元。目前,王勇等3人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刑。
去年12月的一天晚上,羅棚太和“兄弟伙”到彭州一工地偷扣件,正好被王勇、陳貝、肖云濤看見。“給錢來,不然我就報警!”王勇等人威脅說。由于做賊心虛,羅棚太等人只好給了4500元現(xiàn)金。
今年5月,王勇主動到公安機關(guān)投案。陳貝、肖云濤相繼被捕。
法院審理認為,3人的行為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判處王勇有期徒刑8個月、陳貝有期徒刑1年零1個月,肖云濤因處于緩刑期再次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2年零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