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碾軋事件 生命如此之輕?
央視《今日說法》報道:2010年9月17日中午12∶12分30秒,在鄭州市文化路鄭州大學工學院的門口發(fā)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奧迪轎車把一個騎電動自行車的人撞倒在地,隨后又發(fā)生了碾軋。
高校門口蹊蹺車禍
9月17日中午12時12分30秒,在鄭州大學工學院家屬院附近,王和成騎電動車由東向西橫穿家屬院門口的斑馬線時,被一輛奧迪轎車撞倒。汽車停下后,王和成剛開始腳撐地欲站住,但還沒站穩(wěn)電動車就倒了,他一屁股坐在地上。雙方正對峙,約3秒后,汽車突然啟動,電動車及王和成被汽車推著向前滑行約4米。12時12分40秒,電動車上的王和成一翻身被卷入車輪下,汽車停住。奧迪車停19秒后,12時13分,突然倒退,晃悠著倒過王和成的身體。
被撞倒的王和成,57歲,鄭大工學院的一名水電工,兩次軋過他身體的是一輛自重1.6噸左右的奧迪A4 2.0T自動擋轎車,可想而知這輛轎車會給他的身體造成多大的傷害。王和成當時檢查結(jié)果:多發(fā)裂骨骨折、14根肋骨骨折、胸椎的棘突的四到八骨折、左肩胛骨骨折以及骨盆的右恥骨的上下支骨折,病情非常危重。截止記者發(fā)稿時,王師傅經(jīng)過手術脫離了危險,雖然暫時還不能說話但是已經(jīng)能用手寫字了。
關于那一天的遭遇,他用這么一句話來表述自己的回憶:當時真是生不如死。
疑問叢生 為何二次碾壓 ?
第一個問題,本已停下的奧迪轎車如何從王師傅身體上軋過去?
根據(jù)交警對錄像的分析和公交車司機的證言,警方得出肇事司機未按照操作規(guī)范安全駕駛,未將車的擋位放入停車擋、或者空擋、或者在熄火的狀態(tài)下下車導致了第一次的碾軋這種后果。
第二個問題,駕車人對第二次碾軋也做了如下解釋,是不是他在有意地碾軋王師傅呢?
警方針對肇事者所說的情況做了實驗,實驗證明了司機在慌忙中忘記摘擋如果腳松開了剎車,車輛是可以自動地向前和向后退。另一項擋位的實驗則證明,在出了事緊張的情況下司機有可能把擋桿沒有推到位,以為是推倒了停車擋,但其實可能推在了倒車擋。
注意這輛奧迪轎車,在排擋桿的左側(cè)有兩個鍵:手剎鍵、輔助鍵(剎車自動一個輔助系統(tǒng)),當駕駛員下車時,即使檔位在前進擋,松安全帶的同時檔位發(fā)生變化,轉(zhuǎn)為手剎起作用的狀態(tài),駕駛員踩住或松開剎車,車輛不會前后運動?纯催@起事件的肇事司機,為了圖省事的惡習,用了一個小小的鐵片插在安全帶的插孔里,導致自動剎車系統(tǒng)的失靈。
尊重生命 從細節(jié)做起
汽車已經(jīng)進入更多的家庭,擁有汽車本身就是給我們生活帶來一種方便,在這種方便的前提下我們最追求的應該是安全,養(yǎng)成良好的駕駛習慣是對更多生命的尊重。
央視《今日說法》欄目記者采訪中國政法大學的阮齊林教授,交通事故是難免的,交通肇事過失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和故意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有著天壤之別,而后者惡意地去剝奪、有意地剝奪他人的生命,這和人類生存根本的價值是相違背的。
央視《今日說法》10月31日播出《鄭州奧迪車碾軋事件解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