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wǎng)3月22日電 近日,涉嫌吸毒又被警方當場逮到的臺灣女藝人蕭依婷(又名蕭羽桐),在警方的偵訊中,扯出姐凌葳葳疑似中介她賣淫,根據(jù)轉(zhuǎn)述,她向警方供稱:她因不堪生活壓力,于是同意由凌葳威的下線,安排她在飯店和男客進行性交易,這是她第一次“下海”,分得3萬元新臺幣(下同),之后又陸續(xù)接客10余次。
臺灣“今日新聞”消息,蕭依婷涉嫌吸毒在20日當場被警方抓獲后,除坦承染毒外,并向警方指控凌葳威自去年起,就誘使她賣淫。
蕭依婷表示,她有生活壓力,所以才同意接受安排,在企飯店和一男客性交易,事后得款6萬元,她則分到3萬元。此后,她又陸續(xù)接客10余次。其中一次是她曾在今年初,在凌葳威安排下,獨自赴上海和一男子性交易,但這次卻留下恐怖記憶。
據(jù)轉(zhuǎn)述,蕭依婷供稱,她當時曾在男客要求下,吸食一種白色粉末,接著失去自主能力,最后是靠家人到上海接她,才得以返臺回家。不過,凌葳威在被帶回警局時,否認有前述情事,并強調(diào)她不認識什么模特兒。
但當警方持搜索票,在凌北縣永和住處查扣到疑似客戶名冊、賬冊,凌葳威才進一步承認有替一些廠商和飯局經(jīng)紀人居中接洽,但仍堅稱并沒有中介賣淫。不過,她也說,若小姐要和客人吃飯或做什么交易,并不是她能控制。

凌葳葳
凌葳葳還指蕭依婷的飯局,非由她親自安排,她只是向蕭依婷的經(jīng)紀人調(diào)人手,且客戶大多不喜歡蕭依婷。由于凌葳威因非現(xiàn)行犯,且無嫖客出面指證,檢警只能依關(guān)系人身分暫將她放回。但據(jù)了解,檢警掌握到重要名冊,將視時機成熟再發(fā)動另一波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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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透露,凌葳威疑似以“接通告”的暗語,中介非第一線紅星的演員、歌手或女模賣淫,而買春的客層則是政商富賈,警方在監(jiān)聽時,即曾聽到有人指名要某某女藝人作陪,而范圍則遍及臺灣地區(qū)、內(nèi)地和新加坡。若此消息屬實,恐將掀起演藝圈、上流買春客的性丑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