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有“洋名”未必就是洋貨。根據(jù)我國《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食品預包裝的標簽上必須標示其名稱、產(chǎn)地、原料等信息,并且文字和數(shù)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即使用了洋名,預包裝食品仍需要用中文標注其“真實身份”。
浙江省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葉建華說:“進口食品價高未必質(zhì)好。去年浙江省工商局在對進口食品檢測中發(fā)現(xiàn),進口食品的合格率是73.3%,而進口保健食品的合格率僅三成多。”
浙江省工商局提醒消費者,購買食品不要迷信進口和高價,對于營養(yǎng)補充食品,要多咨詢、多了解,不要跟風。另外,購買食品應認真查看其包裝上的中文標簽,切勿盲目“崇洋”,對進口食品可要求經(jīng)營者出示相關進口證明,認真甄別其是否符合自己的需要再決定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