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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玄武敕令:想出名 黑紅也是紅:可能加劇社會對“姓名權”的濫用

2025年06月30日 10:07:25  來源:中網資訊綜合
 

  近日,湖南郴州一名00后小伙“朱雀玄武敕令”改名事件引發(fā)廣泛關注。他先后將名字改為“朱雀玄武”“朱雀玄武敕令”“周天紫微大帝”“周喬治華盛頓”等,最終于6月19日成功更名為“周景明”,并獲得身份證。這一系列改名行為不僅挑戰(zhàn)了姓名管理的常規(guī)邏輯,也折射出公眾對文化符號與法律規(guī)范之間張力的深層思考。

  “朱雀玄武敕令”原名朱云飛,自2024年5月起頻繁更改名字,其改名理由始終圍繞“想出名”展開。他聲稱改名并非為了吸引流量,而是源于個人興趣與文化認同。然而,這一行為卻因名字長度過長、涉及宗教或神秘色彩而屢遭拒絕。例如,2025年4月,他申請更名為“周天紫微大帝”時,湖南政務服務網以“存在敏感性、易引發(fā)公眾誤解”為由駁回。盡管如此,他仍堅持認為“改名是個人權利”,并多次強調“沒有直播或成為網紅的想法”。

  此次改名成功后,他公開表示“不再更改”,并稱新名字“周景明”寓意“春和景明”,希望過正常生活。然而,這一結局并未平息爭議。部分網友質疑其改名行為是否構成“炒作”,甚至有人指出其名字中暗含“朱雀”“玄武”等傳統(tǒng)神獸,可能引發(fā)對文化符號的濫用討論。

  從法律層面看,中國《民法典》規(guī)定公民享有姓名權,但需符合“公序良俗”原則。對于“朱雀玄武敕令”的改名申請,相關部門的處理態(tài)度體現(xiàn)了法律對文化敏感性的謹慎。例如,2025年4月,其改名“周天紫微大帝”被明確拒絕,理由是“名字過于復雜,可能引發(fā)公眾誤解”。而6月19日的“周景明”則因符合通用漢字規(guī)范、無敏感詞匯而通過。這種“一刀切”的處理方式,既保障了公民權利,也維護了社會秩序的穩(wěn)定性。

  公眾對改名事件的反應呈現(xiàn)兩極分化。一方面,有人支持其“個性表達”,認為姓名是個人選擇的一部分,不應受行政干預;另一方面,也有聲音擔憂頻繁改名可能擾亂社會管理,甚至被用于“身份冒用”或“逃避責任”。例如,中提到的“朱雀玄武敕令”改名事件,與“朱云飛”原名形成對比,引發(fā)網友對“改名是否合理”的討論。此外,部分評論認為,若放任此類行為,可能加劇社會對“姓名權”的濫用,甚至影響公共事務的辦理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類似事件并非孤例。2025年5月,另一名湖南小伙因愛好申請改名為“朱咸寧”,并否認“炒作”嫌疑。而“周喬治華盛頓”這一名字則因涉及美國歷史人物而引發(fā)爭議。這些案例表明,改名行為在不同語境下可能面臨不同解讀,甚至可能被賦予政治或文化隱喻。例如,“朱雀”與“玄武”作為中國傳統(tǒng)四象之一,其文化內涵與現(xiàn)代姓名的結合,可能被解讀為對傳統(tǒng)文化的致敬,也可能被質疑為“符號化消費”。

  從文化角度看,“朱雀玄武敕令”改名事件反映了當代年輕人對傳統(tǒng)文化符號的再創(chuàng)造。朱雀與玄武作為中國神話中的神獸,分別象征火與水,其形象在文學、藝術中常被賦予象征意義。例如,提到唐代古墓中發(fā)現(xiàn)的“青龍白虎、朱雀玄武”四神棺槨,而則通過小說情節(jié)展現(xiàn)“朱雀之火”在戰(zhàn)斗中的作用。將這些文化符號融入現(xiàn)代姓名,既是對傳統(tǒng)的致敬,也可能引發(fā)對文化挪用的爭議。

  此外,這一事件也引發(fā)了對“姓名權”與“社會管理”之間平衡的討論。明確指出,公民改名需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等材料,并需符合“通用規(guī)范漢字”要求。而“朱雀玄武敕令”最終選擇“周景明”這一簡潔名字,或許正是對法律約束的妥協(xié)。然而,這種妥協(xié)是否意味著“改名自由”被過度限制?例如,若未來有更多類似案例,是否需要建立更靈活的審核機制?

  從社會影響來看,此類事件可能對公眾認知產生深遠影響。一方面,它可能激發(fā)人們對姓名權的討論,推動法律完善;另一方面,也可能加劇社會對“個性表達”的容忍度與邊界感的模糊。例如,中提到的“朱雀玄武敕令”改名事件,與“朱云飛”原名形成對比,引發(fā)網友對“改名是否合理”的討論。此外,部分評論認為,若放任此類行為,可能加劇社會對“姓名權”的濫用,甚至影響公共事務的辦理效率。

  綜上所述,“朱雀玄武敕令”改名事件不僅是一次個人選擇的體現(xiàn),更是一次法律與文化、傳統(tǒng)與現(xiàn)代、個體自由與社會秩序之間復雜博弈的縮影。它提醒我們,在尊重公民權利的同時,仍需警惕文化符號的濫用與社會管理的潛在風險。未來,如何在法律框架內平衡“姓名自由”與“社會共識”,仍將是值得深思的問題。

(責編:東 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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