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本是大眾娛樂人物,他們適當?shù)乇粖蕵穼崒僬。只是,娛樂一旦踐踏道德底線就為人不齒了。日前,武漢某些公墓外的祭祀用品中,有專門叫賣“明星結婚照”的。只要花上50元,死者就可以在陰間和張曼玉、蔡依林、大小S等明星辦證結婚。
清明節(jié)將至,在這個中華民族的傳統(tǒng)節(jié)日里,雖然人們在祭祖掃墓、緬懷先人時已經越來越推崇文明祭祀,但一些不文明祭祀行為也不時發(fā)生。燒紙錢、擺放花圈,或者給先人送幾套“別墅”或買幾輛“寶馬”,這些舉動尚可理解,但讓逝者與明星“結婚”,喪事里辦起“喜事”,恐怕沒人能接受!
實際上,類似祭祀品出現(xiàn)“結婚證”的現(xiàn)象看似個例,實際也折射著殯葬業(yè)管理混亂這一普遍性。尤其在祭祀品中,除了價格混亂,價值觀念更不斷趨于墮落。有的祭祀攤鋪紙人栩栩如生,面部貼上美女照,注明“二奶”;有的扎出標有“局長”、“廳長”的紙人,讓“高官”為死者陪葬。
生活需要娛樂、需要輕松,但在祭祀先祖這樣莊重的事兒上,任何娛樂化傾向都是對傳統(tǒng)文化的踐踏。當然,這種行為也侮辱了明星,侵犯他們的權益,更在清明時節(jié)褻瀆了神圣的孝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