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湘潭訊 李娜系湘潭生物科技學校在校學生,還有20多天就將年滿20歲,然而她20歲的生日將在鐵窗下度過。男友因涉嫌販毒被抓,李娜心中十分焦急。為籌集資金把男友救出來,李娜介紹女中學生賣淫,從中牟利9000余元。昨日,李娜因介紹賣淫罪被湘潭市雨湖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李娜從湘潭市“A世紀酒吧”的同事粟玉娟處了解到介紹女學生賣淫賺錢的方法。經(jīng)過粟玉娟和江麓中學女學生趙某等人指點,李娜于2008年4月底至5月底,先后介紹女學生李某等人與石某、張某等人發(fā)生性關系。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娜以獲取非法利益為目的,多次介紹她人賣淫,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介紹賣淫罪。李娜犯罪時未滿18周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其認罪態(tài)度較好,且系在校學生,可從輕處罰。由此,湘潭市雨湖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娜犯介紹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七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