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可供人仔細琢磨的談話。 “我去看了章先生”、“這個學校我在那里呆過”,他用“看了”和“呆過”的表述,那么,“看了”和“呆過”,是上學還是其他?他明確說是1935年前往蘇州,按照前面年表記載,自稱1910年出生的他,在1928年他18歲時已經(jīng)擔任教授,那么,7年之后的1935年,25歲的他在“太炎文學院”呆著時,究竟是當學生還是做什么?
就是這段新的“視頻談話“,讓我對文先生的真實年齡和履歷,又有了進一步質(zhì)疑的理由。
因此,如前幾日一樣,我期待著文懷沙先生有更為明確、更為真誠可信的答疑。這既是對自己的歷史負責,也是對社會公眾負責。
另外,他在“視頻談話”中,還提到與家人討論過是否使用“法律維權”的問題,我想,這當然要等文先生有了明確舉動后再予以回應。
李輝寫于2009年2月22日,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