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豐縣武某酒后毆打妻子,兒子小武見狀上前勸架,不料武某拿起菜刀砍向兒子,混亂中小武奪刀砍斷父親大腿動脈血管,致父親死亡。昨天,豐縣法院判處被告人小武有期徒刑6年。
武某平日里總愛喝酒,酒后經(jīng)常打罵妻子兒女。而小武剛成婚不久,因為沒什么正式工作,脾氣也有點暴躁。今年10月初,老武又一次醉酒回家,并因瑣事與妻子周某發(fā)生爭吵,兒媳的勸架和女兒的哭泣,并沒使老武停止對妻子的拳打腳踢。也在外面喝了酒的小武回家后,看到父親又在毆打母親,就上前一把拉開父親,爭吵了幾句后便準(zhǔn)備回房間睡覺。這時,老武拿著菜刀從廚房沖出來就要砍兒子,小武趕忙躲開,然后兩人廝打在一起,混亂中小武奪下菜刀,朝父親腿上砍了過去,致使父親腿部腘動脈、靜脈斷裂,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法院審理認(rèn)為,被害人老武酒后因家庭瑣事與兒子爭執(zhí)并使用刀子,小武為了免受侵害,將父親腿部砍傷,造成父親死亡,其行為屬于防衛(wèi)過當(dāng),依法應(yīng)當(dāng)減輕處罰,遂做出以上判決。(趙修文 張凌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