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通訊員 潘子菁 徐煜 本報駐嘉興記者 竺軍偉
這是一個悲劇。
今年3月29日晚,從貴州老家到嘉興市嘉善縣打工的女子小諾(化名)因為3歲女兒對不上李白的《靜夜思》,竟失手將女兒打死。
前天下午3點,小諾站上了嘉善縣人民法院的被告席,罪名是過失致人死亡罪。
庭審持續(xù)了一個小時,小諾也在法庭上哭泣了一個小時。最后,當小諾在自述中說到“我很愛女兒,可現在即使我死了,也換不回她的命,下輩子,我愿意給她當牛當馬”時,許多旁聽者都潸然淚下。
怒其不爭,母親狠打女兒
庭審現場氣氛非常壓抑。當小諾帶著鐐銬走進法庭時,記者看到她一直都在低頭小聲哭泣。
庭審時,從小諾的自述和她的兩個兒子的證言中,記者終于了解到了這個年輕母親為何對三歲的女兒如此“心狠”。
在小諾的三個孩子中,女兒年齡最小。因為頭腦中一直有“重男輕女”的想法,另外因為家庭并不富裕,最終兩個兒子一直都由小諾帶在身邊,女兒則由外婆養(yǎng)育。
所以小諾和女兒的感情上比較疏遠。
今年二月份,眼看女兒稍微大了一些,小諾和丈夫就把她帶到了嘉善。不過,沒多久丈夫就在江蘇找到了一份工作,留下母子四人出門去了。
一個人要帶三個孩子,小諾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不過,她還是想讓三個孩子都能讀好書,并開始對他們嚴格“教育”,其中給三歲女兒的“課程”就是背唐詩。
可因為小諾女兒原先一直在貴州老家,不會說普通話,再加上天性貪玩,唐詩里面的詩句發(fā)音一直讀不準。“疑是地上霜”也經常被念成“‘你’是地上霜”。后來小諾教得多了,小女孩干脆就不讀了。
此時,望女成鳳的小諾對女兒拿起了棍棒。女兒每次淘氣,她都會用木棍打女兒。女兒躲閃,她就把女兒吊起來打。
3月29日下午2點,小諾又教女兒背詩,但女兒又一次不聽話。于是小諾就用手雨點般地拍女兒的頭部。終于,女兒因為顱內大出血而死亡。
母親或將被判刑四年左右
法庭上,小諾始終在哭泣,不光是在講述打死女兒的過程時不斷流淚,即便是在法官詢問時,小諾都始終是邊哭邊講。
在說到自己用力拍女兒的頭時,小諾更是放聲大哭,庭審一度中斷。
因為這個案子一直是當地的一個焦點,因此昨天的庭審也引來不少市民旁聽。這些嘉善市民聽了小諾的自述后,也都唏噓不已,一些人流下了眼淚。
不過法律是無情的。在法庭上,公訴方嘉善檢察院的檢察官提出,小諾因各種原因多次毆打女兒,致其來嘉善不到一個月就死亡。
從其女兒死亡的照片可以看出,全身都有淤青,其行為已經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應受到法律的懲處。
最后,檢察官向法院建議對小諾判處四年左右有期徒刑。
由于案情復雜,法院沒對小諾當庭宣判。
庭審結束后,記者采訪了審理此案的法官。法官也是唏噓不已。
法官說,悲劇之所以會發(fā)生,除了小諾個性的暴躁、無知和愚昧外,生活的壓力、心里的苦悶是其犯罪的根源之一。“所以,如果我們這個社會能多多關注外來打工人員的生存狀態(tài),給予他們更多的關懷與幫助,或許小諾這種‘望女成鳳’的急迫心理不會如此扭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