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訊 (記者袁黎 通訊員樊斯坦 許多) 從云南販賣49名嬰兒至河北的全國特大販嬰案(本報去年連續(xù)報道),主犯喻立香對一審的死刑判決不服,提起上訴。記者昨從省高院獲悉,終審裁定維持了對喻的死刑判決,喻接到判決書后未再提異議。
出生在云南師宗縣的喻立香,少女時曾被拐賣至山東。2005年喻立香和丈夫販賣第一個嬰兒,隨后拉攏親戚形成家族式作案團伙,4年內(nèi)共計販賣嬰幼兒49名。一審法院認定喻為該案主犯,直接和參與介紹販賣的嬰兒共達33名,并于去年4月16日以拐賣兒童罪判處喻立香死刑,另22名團伙成員也分別獲刑。
一審宣判后,喻立香向省高院提起上訴。她認為判決認定其拐賣兒童和獲利最多、系主犯有錯誤,并辯稱自己是通過收買方式獲得嬰兒,而非拐騙、偷盜等暴力手段,行為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省高院審理后認為,喻立香涉及的販賣嬰兒有33名,拐賣兒童的時間跨度最長,且在共同犯罪中負責(zé)與上、下線聯(lián)系,還將親戚拉進組織中來,應(yīng)依法認定為主犯。此外,喻立香的行為助長了兩地拐賣和收買兒童行為泛濫,造成一名嬰兒死亡,社會影響惡劣,罪行極其嚴重,論罪當(dāng)處死刑。
省高院主審法官稱,本月25日終審判決書送達喻的手中,她未提出異議,只說“做錯了事要接受懲罰,很掛念家中三個未成年的孩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