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王納 通訊員孟薇) 一名男子因與女友感情出現(xiàn)危機而情緒激動,趁居民樓內(nèi)的居民睡覺休息之際,竟拖出煤氣瓶在樓道內(nèi),并點燃打火機,揚言要炸樓。最終,這名男子還是受到法律 的追究,經(jīng)福田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日前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判處被告人陳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來自重慶的陳某,本是一家面館的員工。6月15日凌晨,因為其女朋友牟某欲與他分手,便來到牟的住處福田區(qū)某出租屋內(nèi)。陳某懷疑牟某的房間藏有 其他男子,便叫嚷著要和牟談一談并叫嚷著讓那名男子走出房間。
因牟某報了警,陳某心里難受且不想離開,便到廚房拿了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不斷詢問牟某為什么要這樣對他,一段時間后,陳某見牟某不理睬自己, 心里更加氣憤,便行動升級,將門口的兩個煤氣瓶放在身邊放了點氣,手里還拿著打火機,打著火,在場民警不斷勸說希望他能夠冷靜。
僵持一小時后,陳某趁牟某打開房門對話之際,將菜刀架在牟某的脖子上,再次揚言要同歸于盡。最后,陳某在警方及眾多親人的勸說、引導(dǎo)下,終于放 下菜刀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