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公安部昨天發(fā)出B級通緝令,在全國通緝營口東華集團董事長汪振東妻子許艷華。許艷華在汪振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涉嫌共同犯罪,現在逃。
通緝令顯示,遼寧省營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正在偵辦營口東華集團汪振東等人集資詐騙案。經查,犯罪嫌疑人許艷華(汪振東的妻子),系營口東華集團股東之一,東華集團下屬東華大飯店董事兼總經理,參與營口東華集團的犯罪活動,在汪振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中涉嫌共同犯罪,現許艷華在逃。
據了解,從2002年4月起,營口東華集團董事長汪振東以“東華生態(tài)”、“東華酒業(yè)”等企業(yè)的名義,以高額利息為誘餌,以租養(yǎng)、代養(yǎng)螞蟻的方式,非法集資近30億元,并將養(yǎng)殖戶資金7.98億元用于個人揮霍、償還個人貸款、借給個人或單位使用。2007年2月,法院一審判處汪振東死刑,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一審宣判后,汪振東提起上訴。今年2月3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汪振東終審被判處死刑。
■許艷華女,身高164厘米,操遼寧口音,1959年12月28日出生,身份證號為210881195912282607,戶籍地址為遼寧省蓋州市榜式堡鎮(zhèn)榜式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