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致電TVB外事部發(fā)言人何小姐,她表示,董事局經仔細考慮過廉政公署對陳志云的指控、公司及股東利益、企業(yè)管治的原則后,決定恢復他的職務,并將繼續(xù)跟進陳志云法律訴訟的進展。正式復職的陳志云,昨天下午4時在無線外事部副總監(jiān)曾醒明的陪同下,步出電視廣播城行政大樓。一身西裝打扮的他笑容滿面,手持文件,并在大樓外會見半百記者,但全程不接受提問。陳志云表示感激公司安排他復職,而且昨日要出席很多會議,令大家久等而感到抱歉。他表示最開心可以回到工作崗位,至于他最關注的,是如何跟同事令工作做得更好、制作更多好節(jié)目。其后,他表示要趕往另一個會議,馬上離開。
何小姐表示,陳志云復職的工作權限涉及節(jié)目部、外事部和制作部。問陳志云最后被判刑會否影響其職位,以及其涉案后停播的《志云飯局》、《美女廚房》等節(jié)目會否因為其復職而復播,何小姐只表示:“目前對這些問題都不作答。”(新浪)
案情回放
●11月16日陳志云復任TVB業(yè)務總經理,暫不負責藝人管理及選角工作。
●11月2日控方撤銷八項控罪中的其中三項,11月23日進行三審。
●10月19日控方稱出現(xiàn)新證據(jù),案件延至11月2日再審。
●9月25日傳陳志云為TVB執(zhí)行秘密任務,接洽李兆基收購TVB事宜。
●9月21日陳志云于香港東區(qū)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9月16日陳志云正式被香港廉政公署起訴。
●7月18日陳志云夜間密會方逸華,傳其有望復職TVB。
●3月18日陳志云召開記者發(fā)布會,否認曾遭刑訊,只說是配合調查。
●3月11日陳志云等TVB人員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被連夜盤問后,第二天陳志云獲準保釋離開廉政公署。
有此一說
無線花旦拒絕指證“陳總”
陳志云涉貪案,有關證人多達60名。其中超過一半是無線高層及藝人,包括制作資源部總監(jiān)樂易玲、集團總經理李寶安等。早前港媒報道,由于法庭會陸續(xù)發(fā)信傳召有關證人出庭作證,無線電視城最近出現(xiàn)大恐慌。有關藝人在電視城經常被問及:“收到信沒?”
無線藝人中,以佘詩曼、楊怡、陳敏之、楊思琦和陳倩揚等花旦的供詞最為關鍵。因為陳志云其中兩條主要控罪,是指他在今年2月7日無酬勞邀請以上眾人出席其新書發(fā)布會,卻隱瞞思潮出版社已收取的30萬港元贊助,因此涉嫌串謀詐騙無線及旗下藝員。一眾花旦怕遭秋后算賬,于是紛紛想辦法回避上庭。佘詩曼表示:“我最近要去無錫拍劇,主動權不在我這!”而楊怡則說:“我拍完《真相》還要去登臺。”
由此看來,陳總的官司勝算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