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6年到1997年,韋斯利-斯奈普斯以不當手法向美國政府申請了1200萬美元的退稅。而從1999年到2004年,這位男星都沒有申報個人所得稅。因此2007年,斯奈普斯被美國佛羅里達州檢察官以涉嫌逃漏稅等八項罪名正式起訴。2008年,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其入獄三年。當時,斯奈普斯以判決不合理為由申請上訴,今年七月份敗訴。日前,法官做出最后判決,維持原判,這意味著逃稅大戶韋斯利-斯奈普斯今后三年將在牢獄中度過。
目前斯奈普斯將何時在何地入獄服刑還是個未知數(shù)。不過,他的律師丹尼爾-米亞昌(Daniel Meachum)在之前就表示,如果新的審判被回絕,他們將繼續(xù)進行上訴。丹尼爾在審判結(jié)果出來后接受采訪說:“韋斯利很失望,但是他非常堅強樂觀。”
美國聯(lián)邦監(jiān)獄官方網(wǎng)站已經(jīng)公布了斯奈普斯的監(jiān)獄身份號碼:43355-018。服刑地點顯示“正在中轉(zhuǎn)中”,服刑時間寫著“未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