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 “限拆期已經過去半個多月了,為何‘活人墓’還安然而立?”有網民在荊楚網東湖社區(qū)反映,武穴富豪霸良田建的墓地已經過了“自拆”限期,當事人未自行拆除,執(zhí)法部門也未強制拆除。9月6日,武穴市國土資源局回復,按照法規(guī)流程辦理,暫無法申請強制執(zhí)行。
“武穴富豪霸良田為父母建豪華‘活人墓’”的消息經荊楚網報道后,引起當?shù)夭块T高度重視。8月3日,武穴市國土資源局向當事人柳某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其15日內自行改正,并處6558元罰款。該局執(zhí)法大隊也表示,如逾期不自行拆除,將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但是,本該在8月18日前就“自拆”的豪墓,至今仍占據耕地。
9月6日,武穴市國土資源局執(zhí)法大隊劉隊長回復,此前已經多次說服當事人承諾“自行拆除”,但其均未兌現(xiàn)。目前,只能等60日的“行政復議”申請期滿,當事人未提出申請、又不自行拆除,武穴市國土資源局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據劉隊長介紹,按法規(guī)流程,如果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書》不服,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即使復議機關作出“維持該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當事人不服,還可以向法院起訴。
據了解,《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