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
是我自己調查出來的。
主持人:
因為我們知道作為一名記者在調查的過程中,我們很想知道,你做的調查,在多大程度上能夠保持它的真實性?
石玉:
我首先要取證,證據(jù)是最有說服力的,我保證它是真實的。您要我介紹這些證據(jù)來源嗎?
主持人:
如果可以的話。
石玉:
兩塊,一個是關于這個企業(yè)的工商檔案,工商局這樣一個權威政府部門出具的工商檔案、股東信息、身分證號碼,包括住址這些比較常見的信息,我拿著這些信息,通過一定的渠道查詢了戶籍的系統(tǒng),就是公安部門的戶籍管理系統(tǒng),又和戶籍里面的這些身分證號碼、住址核對無誤之后,確定了這樣的股東背景吧,股東有官員這樣的一種關系。
主持人:
那石玉你準備在那兒還待多久?
石玉:
我可能還要繼續(xù)待很長時間。
主持人:
那你準備調查出一個什么樣的結果你才滿意?
石玉:
是這樣的,我的感覺就是一個土地局的處長,鄭州市土地局的一個處級干部,他是個科級干部,做這么大的一個項目,我覺得背后還是應該有一些背景更深的官員,我想繼續(xù)查下去。
主持人:
好,石玉希望你在今后的調查中能夠順利,謝謝石玉。
石玉:
好的,謝謝。
主持人:
王教授我們知道,剛才石玉介紹,他是有真實的證據(jù),確鑿的找據(jù),可以證明國土局相關的官員他的妻子是房地產開發(fā)商其中的之一。
比如說官員的妻子,他的直系親屬做生意,當然有相關的規(guī)定是不可以的,假如他通過妻子的妹妹,他的妻妹,小姨子要這么做的話,那這個官員這么做可以不可以?
王錫鋅:
是這樣,關于我們官員,《公務員法》也好,還有其他的一些法律上規(guī)定,都禁止官員直接地來進行經商活動。
主持人:
這個上面有相關的規(guī)定,我們不妨念一下,這是1984年的時候,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干部經商、辦企業(yè)的決定。其中就說了,“鄉(xiāng)(含鄉(xiāng))以上黨政機關在職干部(包括退了的),一律不得以獨資或合資、兼職取酬、搭干股分紅等方式經商、辦企業(yè);也不允許利用職權為其家屬、親友所辦的企業(yè)謀取利益。”
那就是說家屬和親友,當然妻子算家屬和親友了,那剛才我問您,假如他妻子的妹妹,就是七大姑八大姨這樣的可以嗎?
王錫鋅:
從目前規(guī)定來看,關于禁止親屬來進行經商活動,主要是直系親屬和配偶,那么假如剛才您說到那種情形,妻子的妹妹小姨子來做,實際上目前對這種情況,法律上很難進行有效的禁止。
主持人:
但是1984年這個規(guī)定已經說了,為其家屬和親友,旁系家屬不叫家屬嗎?
王錫鋅:
沒錯,其實我們現(xiàn)在這里面一方面是類似的規(guī)定非常得多,我可以跟您說,我們到現(xiàn)在為止,大概禁止官員以及他的親屬進行投資盈利經營性活動這方面的規(guī)定,包括法律,還包括一些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文件,一共有40多個,這些里面包括禁止這些官員以及他們的親屬來經商,但是前后矛盾,矛盾主要表現(xiàn)在這么幾個方面。
一個是對官員的級別,有的時候規(guī)定廳局級以上官員的親屬不能這么做,有的時候文件又規(guī)定縣處級,你看這個1984年的規(guī)定看起來級別是更低的,到鄉(xiāng)一級、科一級,這是一方面。
另外,對親屬的范圍沒有做出非常明確的界定,有的時候有界定,但是非常窄,就是直系親屬和配偶。
主持人:
您看,剛才我們一直說和官員的親屬,現(xiàn)在有幾個概念,需要您幫我們解釋一下,這個官員的親屬和公務員的親屬是不是一回事,還有我們從最近的一些新聞里面也發(fā)現(xiàn),比如說某一個政府職位,他的助理怎么去算?
王錫鋅:
其實您問的問題就是官員、公務員和一些所謂鎮(zhèn)長助理也好、縣長助理也好,這三者之間有沒有區(qū)別。
我們首先來看,公務員和官員其實不過是同一事物我們不同的稱謂,官員我們通常講的是,官是與民相對應的,是通俗的一個稱呼,在法律上,我們把那些擁有公職,行使一定公共權力的這樣一些人員都統(tǒng)稱為公務員,有《公務員法》來調整。那么公務員里面,公務員是指這些人的身份,而您剛才講到的,比如鎮(zhèn)長助理、縣長助理,不過是公務員的職位,因為公務員他有不同的這種職位的這種級別。所以其實鎮(zhèn)長助理也好、縣長助理也好,有可能都是公務員。
主持人:
換句話說,我理解您的意思,簡單的就是為人民群眾,為老百姓做事的,在政府部門工作的人。
王錫鋅:
吃公家飯的。
主持人:
吃公家飯的都應當算。
王錫鋅:
我們通常都說是官,是官,至于這個官在法律上叫公務員,什么樣的助理也好,縣長也好,鎮(zhèn)長也好,這是一種職位。
主持人:
我們再來看我們1984年的這個規(guī)定,它說不允許利用職權為家屬和親友所辦的企業(yè)謀取利益,這個企業(yè)是不是大而化之的,里面有沒有細分,比如說什么樣的行業(yè)是禁區(qū),什么樣的行業(yè)是可以做的,比如說政府官員的親戚要做個小買賣也不可以嗎?
王錫鋅:
通常來說,所謂這個禁止官員為他們謀取利益,這里面當然是有所特指的,那就是禁止官員利用他手中可以控制的直接行使的權力,以及動用社會關系,讓別的官員來給他謀取利益,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利用官員手中的權力,或者說政府的公共權力,來為這些親屬、家屬親友謀取利益。這里,如果這種情況發(fā)生,那就存在公權私用,所以這個規(guī)定實際上是要禁止公權私用。
主持人:
這是說的官員,也就是吃公家飯的人的七大姑八大姨的事,然后再說吃公家飯的人自己。這里面1984年的規(guī)定也說了,不得以獨資或合股、兼職取酬、搭干股分紅等方式經商、辦企業(yè),現(xiàn)在這種入股的方式是不是屬于這里面已經明確規(guī)定的不允許的范圍?
王錫鋅:
這不僅是1984年這個規(guī)定,中共中央和國務院關于嚴禁黨政機關這個決定里面明確列舉的,實際上很多的法律,以及后來中央和國務院發(fā)的文件中,都一再重申類似的行為是禁止的,比如說《公務員法》,我們在法律上明確禁止,那么中組部、中紀委在后面的一些文件中,也明確地禁止官員以及他們的親屬,直系親屬、配偶,從事經營性的盈利活動,這里面說的已經非常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