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到了盡頭,總會是些瑣碎的雞毛蒜皮。婚姻面臨解體,誰都恨不能一洗胸中怨氣。這是人之本性。離婚,是最能考驗一個人修為的時候。但離婚時的很多極端做法,以及日后的反目成仇,往往也有其背后的原因。

首先,離婚的原因決定離婚時的手段。如今高離婚率的背后,伴隨著背叛、冷漠、情感暴力等傷害。遭受傷害的一方,抓狂恨憤之心可想而知。自然而然反目成仇,用盡各種極端傷害的手段。其實都只是為了彌補內(nèi)心中的不平衡。
其次,離婚的時長決定離婚時的態(tài)度。很多中國夫妻的離婚大戰(zhàn)持續(xù)時間是極長的,中間經(jīng)歷了掙扎、妥協(xié)、傷害……到最后不得不離時,雙方都已精疲力竭!回想之前付出的青春,心中只剩下恨。
尤其很多夫妻為了一些不得已的原因而勉強維持過一段時間,比如孩子、老人、面子。到最后終于下定決心,僅有的一點耐心也蕩然無存!
另外,傳統(tǒng)觀念令離異夫妻老死不相往來。中國人心目中,離婚,便得恩斷義絕。大家總覺得離婚是件沒面子的事,會讓家庭蒙羞,所以為了避免這種羞辱感,很多人會把離異的對方視作路人、乃至仇人,因為大家總覺得,唯有不見,才能徹底避免傷害。所以導(dǎo)致很多離異家庭的子女,從此徹底“失去”了父母中的一方。實則是觀念害人。
總結(jié)以上種種,要最大程度的避免離婚后的傷害,在分手時就應(yīng)該做好幾件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