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7年前“被買房”卻不知情 身份信息被盜用
來源:大洋網(wǎng)-廣州日報
時間:2009-11-06 10:58:42
湊巧的是,2002年陳東明“被買房”,同在這一年,他結(jié)婚娶妻,有沒有可能買新房呢?
確系假按揭 ——多方涉嫌詐騙
如果陳東明所言屬實,現(xiàn)階段分析,很可能存在“假按揭”:
發(fā)展商等待資金周轉(zhuǎn),便借陳東明身份,用銀行按揭買下房產(chǎn)騙取貸款,供繼續(xù)投資。劉延宇說,如果這一假設成立,發(fā)展商很可能串通了銀行職員,才能完成“假按揭”流程。如此一來,雙方便涉嫌詐騙,將追究刑事責任。
作假者風險大 ——“事件很蹊蹺”
假如陳東明所言屬實,02年至05年間,該房屋便是他名下資產(chǎn)。“如果當時他知道此事,完全可以報失房產(chǎn)證,將房子據(jù)為己有,名正言順地擁有該房產(chǎn)。要住要賣,隨自己喜歡。”劉延宇說,“從這個角度來說,發(fā)展商詐騙的風險很大,事件很蹊蹺。” 記者何道嵐 實習生邢曉雯
作者: 責任編輯: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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