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斌不可能是替身
盡管如此,盡管有照片為證,盡管已“證實”那人是張禮礤,可還是有一部分人指出胡斌不可能是替身。理由如下:
一.他們不敢。命案發(fā)生之后,肇事者胡斌的照片就傳遍世界了,在這種情況下找人頂替,這不是視全天下人為無物嗎?
二.沒有必要。很多人說,不就才判了三年刑嘛,去掉已被羈押的兩個多月,再想辦法減點刑,只要一兩年就出來了,犯得著冒這么大的風(fēng)險找“替身”嗎?
三.胡斌在法院上如此的表現(xiàn)不過是為了刻意偽裝,博取同情。并不是替身。
胡斌確是替身
1.“替身出庭”即是“指鹿為馬”。請記住:永遠都不要低估權(quán)力的膽量!
2.很多人說,不就才判了三年刑嘛,去掉已被羈押的兩個多月,再想辦法減點刑,只要一兩年就出來了,犯得著冒這么大的風(fēng)險找“替身”嗎?持這種想法的人忘了:“三年刑”發(fā)生在“找替身”之后,也就是說,“三年刑”不能成為找不找替身的根據(jù)!
3.常識告訴我們:再高超的偽裝,也不可能讓一個人在短短兩個月的時間內(nèi)脫胎換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