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陳志云與王喜
新浪娛樂訊 9月2日消息,據(jù)香港媒體報道,陳志云涉貪案今日在香港宣判,法官裁定3人包括陳志云,叢培昆及陳永孫,涉及3項與無線(微博)有關(guān)活動的5項控罪全部不成立;當(dāng)中包括指陳志云與叢培昆明知思潮分別與奧海城,及MaBelle簽下有金錢利益合約,卻隱瞞無線并邀請五名女藝人免費出席新書發(fā)布會捧場,令她們和無線損失酬金和傭金,法官裁定陳與叢串謀詐騙不成立。
香港廉政公署此前指控陳志云5項罪名,在去年7月至今年1月期間,陳志云涉嫌與叢培昆串謀,令陳志云在兩項無線的活動和表演中,收受由叢培昆任職董事的思潮廣告公司,提供約12.7萬元,作為參于或表演的報酬。兩人又在今年1月至2月期間,串謀詐騙無線及其藝員。有人訛稱藝員出席支持陳志云出版新書的活動,但涉嫌隱瞞活動由思潮安排。
其中一項指陳志云在《奧海城全城邁向2010》的除夕倒數(shù)活動中,主持《志云飯局》未獲上司批準(zhǔn),并賺取嚴(yán)培昆提供的11.2萬元“秀錢”控罪,法官裁定2人串謀收受利益罪不成立。法官解釋稱,他認(rèn)同辯方指陳是以私人或名人身份擔(dān)任主持及收錢,并不是以無線總經(jīng)理的身份,但法官又指無線不應(yīng)該天真地以為陳不會收錢。JZB/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