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計劃規(guī)定,2000年6月份或之后入職的公務員,均按照強積金制度受聘。強積金計劃的運營模式是商業(yè)運營,由第三方基金公司運營,政府負責監(jiān)管。
具體來說,強積金是雇主和雇員按月各自繳納月薪的5%.這些錢在個人名下,交由第三方基金公司打理。雇員到退休年齡后,可以一次性支取所有的退休金和收益。
而公務員強積金計劃中,雇員的月供比例維持5%,而雇主、即政府的月供比例則按照公務員的工齡從5%至25%不等,比一般商業(yè)機構的強積金計劃還是要更好一些。公務員服務政府30年或以上的,就可以享受政府月供25%的供款率。按一個員工25歲入職、60歲退休,他退休時可獲得的退休金將相當于最后月薪的80倍。
(原標題:海外公務員退休待遇高(民生調查·關注公務員養(yǎng)老改革(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