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guī)定,泉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傅圓圓同志辭去泉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主任職務(wù)的請求,報泉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備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泉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定,孫增福同志代理泉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主任職務(wù)。
決定任命鄭新聰為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會議還審議通過,批準(zhǔn)謝玉仁辭去德化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wù)。審議通過免去劉華萍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wù),免去鄭春國泉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wù),任命曾閩宏、張偉強、鄭亞玲、林志銘、李華、楊永強、何輝南為泉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