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坤
瀟湘晨報6月24日報道 今年,陳坤步上演藝之路整整十年。從1998年第一部電影《國歌》里那個洋溢著浪漫主義情懷的音樂家聶耳,到今年的《花花型警》中沖動的公子哥警官,漫長十年恰似彈指一揮間。昨晚,在湖南衛(wèi)視上演的《魯豫有約》中,陳坤講述了出道前的人生故事。
做過夜總會歌手
陳坤表示曾經(jīng)歷了太多不幸福的人生。小時候父母離婚家境不好,為了盡早參加工作補貼家用,陳坤卻選擇了報考職業(yè)高中,學習計算機辦公自動化,畢業(yè)之后被分配到重慶市委機關印刷所做打字員。這份工作工資太少,于是陳坤辭職到夜總會做起了服務員。當時他最大的愿望是在一年內(nèi)能夠做到大堂經(jīng)理,不過隨后陳坤對唱歌產(chǎn)生了興趣,“唱的第一首是《新鴛鴦蝴蝶夢》,之后比較喜歡唱的是《那一場風花雪月的事》、《愛如潮水》,30元一天后來漲到100多元。”不過在夜總會里待久了,陳坤感到了厭倦。陳坤終于離開了夜總會,到北京求發(fā)展。
曾自卑到不和同學交流
上了北京電影學院后,為了學費陳坤在課余時間繼續(xù)到歌廳唱歌,與同學生活狀況的差異,導致陳坤和同學們的交流很少,“23個人,有些人可能四年也就說過十句話。”強烈的反差更使得陳坤認為自己臟,“我當時老覺得自己臟兮兮的,為什么我就不能生在那些特別幸福的家庭?”自卑的心理也一度導致陳坤話不多,表達能力很差。陳坤稱特別喜歡看同學們的眼睛,覺得很干凈:“曉明眼睛單純得像玻璃一樣,他笑起來純潔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