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香港媒體報道,楊穎(AngelaBaby)言出必行,前天(9月9日)她就正式入稟高等法院,指《3周刊》今年7月連續(xù)兩期關于其整容的報道含誹謗成分,要求發(fā)行公司耀詠投資有限公司及總編輯魏泗海作出賠償,并禁止雜志再發(fā)布有關報道。
楊穎自出道以來,整容傳聞不斷,數(shù)月前被雜志大字標題指她7年來不斷整容。在報道出來后她曾表示想要效法范冰冰的做法,找醫(yī)生為自己驗證沒整容,包括檢查臉部有沒有任何傷口,以及結構是否異常,完成報告后就會對有關周刊采取法律行動。
要求賠償損失
入稟狀指,今年7月1日及8日一連兩期《3周刊》,封面及內文題為《楊穎7年變臉之路》及《男友力撐楊穎唔認整容》的兩篇報道,以及于該刊網(wǎng)頁上報道,均構成誹謗,要求法院禁止有關報道,并就事件對她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