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去世六年半,梅媽從未停止對遺產(chǎn)的追討。日前,梅艷芳的母親表示,自己雖然被判敗訴,但還將于七月十九日到終審?fù)ミf交上訴文件,如果失敗,還將北上申冤。這一切都只因?yàn),梅艷芳在去世前,留下了一份日后引起爭議的遺囑:
她將兩個(gè)物業(yè)贈給好友劉培基;給兄長和姐姐的4名子女留下若干款項(xiàng)作為學(xué)費(fèi);剩余遺產(chǎn),委托匯豐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lián)芨赌赣H覃美金7萬港元作為生活費(fèi)。之所以采取這種形式,是因?yàn)樗履赣H“太花錢”,若將遺產(chǎn)盡數(shù)交付,會被她在短期內(nèi)花盡。
她的遺產(chǎn),劉培基有份,是有原因的。19歲,出道伊始,她就認(rèn)識了劉培基,1983年,他為她打造的形象轟動(dòng)全港,使她擺脫了“徐小鳳第二”頭銜。此后21年,他們是朋友,是合作伙伴,也像親人。2003年,梅艷芳的最后一場演唱會,最后一次出場時(shí)的那件婚紗,由劉培基制作。她的遺囑引起糾紛之時(shí),身為漩渦中心的他卻躲了起來,給梅艷芳做最后一件衣服:她的壽衣。
而梅艷芳的家人,則用具體行動(dòng),解釋了她為何留下這樣的遺囑。梅艷芳剛?cè)ナ溃菲G芳的母親覃美金就大鬧靈堂,并放出話來,說她身邊都是壞人,葬禮剛告一段落,就跑去搶梅艷芳的骨灰,隨后又打起遺產(chǎn)官司,順便指責(zé)第23屆香港電影金像獎(jiǎng)?lì)C發(fā)“專業(yè)精神大獎(jiǎng)”給梅艷芳時(shí),沒有請她到場,當(dāng)年年底,她就榮列某周刊2004年十大“瘋”云人物第8名。
六年時(shí)間,坐吃山空加上高昂的律師費(fèi),致使遺產(chǎn)被消耗殆盡,有人建議他們放手,她大哥梅啟明的回答是,官司已經(jīng)打到半途,形如“洗濕頭”,絕對沒有可能“一頭肥皂泡跑出來”,覃美金則表示不會申請綜援,打算身穿乞服在街頭賣唱,曲目是《萬惡淫為首》。
電影《失蹤的寶貝》里,有一段旁白:“我總是相信,是那些你無法選擇的事物造就了你,你的家鄉(xiāng),你的鄰里,你的親人。”親人無法選擇,更沒有可能擺脫,即便他們再不堪。
而她一生的所有努力,還有那份遺囑,卻都是一種選擇,她試圖自己重新造就自己,試圖在那些無法選擇的人和事面前,作出選擇。她做的事,都在他們的對立面,他們痛惜金錢,她便仗義疏財(cái),他們茍安于這繁雜的世界里,只管忙著把眼前的攬到懷里,她便更加要強(qiáng),事事處處都要爭第一,人前人后都創(chuàng)造傳奇,一定要跳出這瘋癲、不可理喻的雞窩,飛上枝頭作鳳凰,一定要在舞臺上儀態(tài)萬方,風(fēng)采奪人,明艷不可方物,才出得了多年來腔子里的一口穢氣。
甚至包括選出血緣和法律上的親人,以及自己認(rèn)可的親人。既然血緣上的親人已無法選擇,她就用遺囑為自己選出自己認(rèn)可的親人。
她就是這樣,一落地就是為了給風(fēng)吹雨打,卻在污泥里仰望著星空,孤苦伶仃,與自己斗爭,在無法選擇的命運(yùn)之中,盡可能作出自己的選擇。至今想起,仍覺惻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