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后記
請不要叫我“滿文軍的妻子”,言語間可以判斷滿文軍與李俐的感情面臨崩潰的邊緣,而且滿文軍為自我贖罪開始大義滅妻,滿文軍的證言中:明確指認(rèn),聚會是妻子提前半個多月組織的。他到場后,親眼看到妻子和其他兩個人一起在吸食K粉。
不過李俐卻表態(tài):“滿文軍說的不是事實(shí)!,但隨后王冰洋等人也相繼在證言中揭發(fā)了李俐,看來李俐是逃不過吸食K粉的罪過,但我更看到是李俐的可憐,昔日的老公和朋友在法律面前指出自己的罪那是多么的痛心,法不容情在這里體現(xiàn)的淋漓盡致,滿文軍再次希望得到觀眾的認(rèn)可。
滿文軍可以不要妻子,但不能不要觀眾,這就是一個人的自私,他承諾“先做好人,再唱好歌”,滿文軍已經(jīng)犯過一次錯誤,不能再有第二次,他也知道在法律面前撒謊的結(jié)果,所以滿文軍把李俐丑陋的一面一五一十的講了出去,希望得到心靈的凈化。
滿文軍在法律面前大義滅妻沒有錯,但后記想說的是滿文軍真不夠爺們,妻子庭審滿文軍及家人沒有一人到庭,讓妻子一人孤獨(dú)的站在法庭上,可想李俐的悲傷,這就不難想李俐為什么會說:“請不要叫我“滿文軍的妻子”,或許滿文軍還是不敢面對,不敢面對自己的老婆,但既然犯了錯誤,就要勇敢的承擔(dān)一切后果,如果連自己的老婆都不敢面對,那還敢面對什么?
當(dāng)妻子處于困難時候,一個對自己的妻子都冷漠的人,他的道歉到底有多少誠意,只想著如何付出,何時付出,這樣的男人未免有點(diǎn)太自私了,滿文軍,憑良心做人比付出更重要,人非圣賢,孰能無過,關(guān)鍵是犯錯之后的態(tài)度和行動,否則是舍本求末。
尚不清楚滿文軍的“揭發(fā)”是出于誠懇悔罪,還是做了“污點(diǎn)證人”戴罪立功,但肯定的是一紙揭發(fā)證言,徹底破壞了滿文軍夫婦的感情,昔日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