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淑慎官司塵埃落定,積極投入電視劇《木蘭花》拍攝

蕭淑慎(右)日前和父親出庭,獲知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很高興
藝人蕭淑慎吸毒案塵埃落定,士林地方法院昨(27)天針對她所涉及的吸食及轉(zhuǎn)讓古柯堿案,判1年7個月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且須到創(chuàng)世基金會及中華民國反毒運動促進會各提供100及40小時,合計140小時的義務(wù)勞務(wù),昨她說:“律師已告訴我了,我會配合判決做該做的事,沒問題。”
勞役140小時
蕭淑慎昨天并沒有出庭聆聽判決結(jié)果,不過上次法院開庭時,蕭淑慎曾表示愿以120小時公益活動換取緩刑的認罪條件,但法官昨天判決的結(jié)果,比原本蕭淑慎提出的條件,多出了20小時,但仍給予緩刑自新的機會,昨她獲悉后坦率說:“哦,多20小時,沒關(guān)系啦,反正是做公益。”
蕭淑慎去年6月因被驗出吸食古柯堿,進入臺北看守所接受觀察勒戒,7月底獲釋出所、獲不起訴處分后。
去年11月14日蕭淑慎生日當天,又被警方查獲與助理徐惠慧等人一起吸食古柯堿,由于檢警另查知徐惠慧吸食的古柯堿也是蕭淑慎提供的,蕭淑慎因此被依吸食及轉(zhuǎn)讓一級毒品兩項罪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