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一個寧愿做“情人”也不當“正房”的女人分析出來的五大理由,也許你會覺得這個太荒唐,蘿卜白菜各有所愛吧,細細琢磨好像也有那么一點道理!
他經(jīng)常和我說“肯定不娶你,我們倆之間的問題太多了,將來能分手就分,分不開就做情人”。也許每個人都會覺得我聽到這話應(yīng)該難過,正常的戀愛中的人們不是都期望修成正果、步入婚姻的殿堂嗎?呵呵呵,那你可真的估計錯了。
我一直認為如果誰讓我做他的情人的話,那人可真是識貨。我這人做妻子的話久了肯定膩,而且煩。人貴在自知哈。我這人若太親近會很黏人,沒有節(jié)制那種,時間久了會厭煩至極。
但若沒有這種異常親近的關(guān)系,我在你眼前就永遠很懂分寸、知進知退、舉止得體,偶爾發(fā)發(fā)脾氣也會發(fā)得讓閣下你覺得無傷大雅、很可愛,且絕對不會讓你感到厭煩,因為鄙人絕對不會黏一個不完全親近的人。
況且,小女子我始終認為男人不可能不想偷腥,那么,與其做正妻,倒不如做情人。打情罵俏、煙視媚行倒也別具一番風情。男人的很多事情一般都不愿意告訴老婆,卻不會對情人保密,也因為沒必要嘛,這樣情人就會比妻子多了對這個男人的了解,也因為是情人不是妻,少了嫉妒與擔心,而輕松許多,有更多的時間享受,而不是付出。男人與妻子在一起是責任是義務(wù),與情人在一起卻是放松、是愜意。哈哈,不做快樂的情人難道要做黃臉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