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炳因再次吸毒被判入獄三個月
搜狐娛樂訊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藝人大炳(本名余炳賢)于96年間吸毒遭查獲,經(jīng)裁定觀察勒戒,卻于今年4月再犯,又在中和市的汽車旅館吸安,板橋地方法院昨天下午宣判,判處大炳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新臺幣9萬元。
大炳第一次吸毒被逮于96年2月,基于初犯,檢方聲請觀察勒戒,結(jié)束后大炳步出看守所,信誓旦旦的聲稱絕不再接觸毒品,并替公益團體擔任反毒大使,沒想到今年4月17日,中和警分局接獲線報,前往中和市某汽車旅館,又被查獲大炳與男子黃金龍兩人,大炳有吸食安非他命。
全案經(jīng)板橋地檢署偵查,基于大炳對毒品來源多次供述不一,先說是黃金龍,再說是黑道人士王姓大哥,又改說不知是何人提供,檢察官認為大炳無意斷絕毒品,并浪費司法偵查資源,起訴并求刑5個月。
不過,案經(jīng)板橋地院審理,考量大炳之前僅有施用毒品觀察勒戒,以及酒后駕車,觸犯公共危險罪的緩起訴案件,就無其它前科,認為檢方求刑過重,僅判處大炳3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尚可上訴。
此次被判3個月可易科罰金9萬,經(jīng)紀人沈玉琳昨稱約有月余沒和大炳聯(lián)絡(luò)了,日前他碰到大炳弟弟小炳,小炳以8個字形容大炳近況:“足不出戶,修身養(yǎng)性。”沈玉琳說,經(jīng)過這次大炳應(yīng)該有得到教訓,但社會對大炳負面形象已形成,短時間難扭轉(zhuǎn),他也勸大炳藉機沉潛,只有讓小炳扛家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