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香港藝人陶大宇新春期間獨自駕車外出,因超速被拍快照,在路障被警員截停抄牌票控時,被發(fā)現于去年涉欠交罰款被通緝,當場被捕,經扣查后暫準以1100港元保釋,案件將于2月15日開庭。陶大宇向記者證實事件,更慨嘆:“想不到這么小的事,搞到要坐警車!”
陶大宇透露,2月7日下午他被捕,在警署逗留了一個半小時,“警員說原本罰款320(港元,下同),因為沒交,就變640,再變1080。到時上到法庭,要多除少補再交。整件事令我感覺很懊惱!”擁有20多年駕駛經驗的陶大宇,坦言曾多次繳付交通罰款,通常事發(fā)翌日以郵遞方式付款,甚少出錯。他解釋,這次事件是郵遞交款時寄失支票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