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歲的史蒂芬·米特切爾
據(jù)《每日郵報》10月13日報道,12日,英國紐卡斯爾市皇家法庭開始審理一起強奸案,不過該案的犯罪分子有點特別,因為他本身就是與罪犯打交道的警察。據(jù)悉,該男子利用職務之便先后近二十次性侵他辦案時接觸的女罪犯,如果多方不從他就故意偽造證據(jù)加以陷害。受審法庭上,他還狂妄聲稱“我就是法律”!
現(xiàn)年42歲的史蒂芬·米特切爾自1999年起成為一名警察,自此也開始了他的犯罪史。12日開始的庭審上,史蒂芬面臨5項強奸罪,6項性騷擾和15項瀆職罪的指控。史蒂芬案共涉及16名受害女士,她們都是史蒂芬所經手案件里的犯罪分子或犯罪嫌疑人。
1999年警校受訓結束的史蒂芬被分到諾森伯利亞市警局工作,一直到2006年。史蒂芬的好色一直是同事們調侃的話柄,不過,他竟把魔爪伸向獄中女犯實在出乎所有人意料。庭審員保羅·斯羅恩說,“史蒂芬的作案對象是年齡在17歲到48歲的女士,年齡稍大的人他都看不上。”據(jù)受害人稱,史蒂芬向她們許諾如果乖乖接受他的性要求他會無罪釋放她們;如果不聽史蒂芬就捏造證據(jù)讓受害人在獄中多待幾年。這些女性通常因販毒或偷竊被抓,如果史蒂芬故意加大涉案數(shù)量,量刑上會出現(xiàn)較大偏差。有的女性迫于史蒂芬的淫威接受了他的性要求,也有反抗的女性但最后或者被強暴或者遭其陷害。12日,史蒂芬在紐卡斯爾市法庭受審時狂妄地辱罵法官,還聲稱“自己就是法律”,他可以“做任何想做的事”。目前此案正在審理中。
編譯 朱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