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成都電視臺《紅綠燈》:2008年12月14日成都男子醉酒駕車闖紅燈,連撞5車撞飛4條生命。今日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司機孫偉銘死刑。
回放:2008年12.14
下午5時20分左右,位于成都嬌子立交外側(cè)卓錦城小區(qū)大門的十字路口前,車輛穿梭,秩序井然。一個短暫的紅燈到來,出城和進城方向的雙向車輛開始等候。誰也想不到,這短暫的停頓,竟成為其中4人生命的倒計時———幾秒鐘過后,一輛瘋狂的黑色別克,撞破平衡的秩序,撞碎和睦的家庭,撞出一場現(xiàn)實版“死神來了”的悲劇……
禍事突發(fā)
別克車連撞5車
昨日,當記者趕到事故現(xiàn)場時,看到了近100米長的車禍現(xiàn)場,滿地車輛殘片、血污與油污。5輛車中,進城方向的川AUZ872長安奔奔嚴重變形,整個車頭被擠扁,飛到了綠化帶和慢車道中間;川AK1769奧拓同樣受損嚴重,卡在綠化帶里。一輛黑色別克川A43K66橫在路中。一輛川AMC337QQ車和川AVD241停在事故現(xiàn)場,受損同樣頗為嚴重。
“當時太突然了!對面出城方向的一輛黑車子扭成S形走,越過雙實線沖到我們進城車道,‘砰’一聲把我前面的車子撞得飛起了兩三米高。我根本來不及避讓,一下子遭撞進綠化帶……”那黑色的幾秒過去后,川AK1769奧拓駕駛員一頭是血、滿眼驚恐地回憶。奧拓車主謝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連連稱自己“命大”。他說,車禍發(fā)生時,自己在正常行駛。突然“看到一輛黑車子從對面車道沖了過來”,黑車子先是撞上前面的灰色奔奔,他避讓不及,猛打一盤子,還是追上了前面的車并橫進綠化帶。”后面,只聽得幾聲“刺耳的砰砰聲”,一看,別克又讓后面兩輛避讓不及的車輛連續(xù)撞上。
事故發(fā)生后,獨自駕駛的謝先生打開車門,發(fā)現(xiàn)不知哪輛車上有位女乘客飛了出去,當場身亡。據(jù)悉,事故中受損最重的是有五名乘客的川AUZ872長安奔奔。整個事故中,兩人當場死亡。兩人在送往空軍醫(yī)院后因搶救無效死亡。截至記者晚9時了解的情況,還有一人在重癥監(jiān)護室搶救,生命垂危。
在這之前
曾撞了一輛車逃逸
在事故現(xiàn)場,一些圍觀群眾告訴記者,曾經(jīng)有一男子出現(xiàn)在這里,看到現(xiàn)場慘狀連連說:“他剛才好像還撞了我的,跑得急,追都追不上……”
那么,黑色別克川A43K66是否涉嫌肇事逃逸,這是否是肇事逃逸后引起的又一起大車禍?記者迅速沿成龍大道往進城方向?qū)ふ。果然,在前方約一公里開外的川師南大門外的三岔路口,看到了一輛停靠在路邊、正等待交警勘查事故現(xiàn)場的川A9T332黑色比亞迪。
車主劉先生說,下午5時10分左右,他駕車帶兩個朋友往出城方向正常行駛。突然從后視鏡看到一輛黑車“扭起扭起”向自己迅速開來。“當時就覺得那個車子不是好對頭,好像一直超起車”,他說,結果黑車果然猛地朝他的車尾撞了過來。事后,黑車根本就沒停,一路向出城方向狂奔。
“我根本沒來得及看清他車牌號”,劉先生說,是后面好心的駕駛員上來告訴他,“撞你的是個別克,牌照前頭兩個字是43”。劉先生說,他聽說前方發(fā)生了車禍,趕快打的過去看。“那個車禍發(fā)生的時間,絕對是在我報案之后幾分鐘。”他說,自己基本上能確認撞自己的就是這輛瘋狂別克,“我們算命大的,車上三個人沒出事”。
父母雙亡
獨生子跪地痛哭不止
記者隨后趕到成都空軍醫(yī)院,得知川AUZ872長安奔奔的車主張先生和妻子已經(jīng)重傷不治。據(jù)悉,張先生是負責拆遷的工作人員,昨日,正和妻子及三個朋友出城游玩。事故發(fā)生時,他們正在回家路上。
在住院部外,一些聞訊趕來的傷者家屬神色悲痛驚惶守在外面。當記者問誰是奔奔車家屬時,一個看起來20歲出頭的小伙子有些慌亂地說,“我是他兒子”。而其身邊的親朋立刻背對他,用口形向記者暗示———“他還不曉得……”
但幾分鐘后,醫(yī)院大廳還是傳來了慘痛的哭聲———得知父母真實情況的小伙子,在搶救室外跪地哀號。他必須突然面對他人生最沉重的打擊———父母雙亡。據(jù)悉,他的父母都50歲不到,健康、恩愛,家庭美滿。
據(jù)悉,目前別克川A43K66車主在車禍中沒有大礙。
今天上午11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2.14”特大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司機孫偉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為交通肇事而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在全國尚屬首例。孫偉銘當庭表示要上訴。【以上新聞來自騰訊】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論處,看來我們成都的法院是頂?shù)米毫Φ摹_@樣的一個案例,這樣的一個判決,會不會給某些法院一些啟示呢?{由于不足五百字,下面的不用在意。}
2008年12月14日成都男子醉酒駕車闖紅燈,連撞5車撞飛4條生命。今日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司機孫偉銘死刑。
今天上午11點,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12.14”特大交通事故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司機孫偉銘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因為交通肇事而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在全國尚屬首例。孫偉銘當庭表示要上訴。
2008年12月14日成都男子醉酒駕車闖紅燈,連撞5車撞飛4條生命。今日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肇事司機孫偉銘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