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汪某和肖某都是老實(shí)的農(nóng)民,但他們找人活埋自己生病的孫兒,所幸被及時發(fā)現(xiàn)。昨天,老兩口到大渡口法院出庭受審。
3個月的馮忻(化名)很不幸,一出生就被查出有先天性心臟病、肺炎。2008年12月9日晚8時,才出生20多天的馮忻突然翻白眼,全身抽搐,1小時后就不再動彈。孩子的婆婆爺爺慌了。次日凌晨3點(diǎn),爺爺汪某找到同村黃某,讓其幫忙埋掉馮忻,黃某找到啞巴曾某一同來到黃家,收下100元后,抬走馮忻。沒想到,剛挖好坑,黃某便聽見馮忻的哭聲。老黃高興地把孩子抱回汪家。不想對方卻表示,娃兒患重病,根本醫(yī)不好,堅持要黃某拿去埋了。黃某無奈,只能將馮忻放在汪家柴房,并通知警察。
檢方指控兩人犯故意殺人罪,汪某辯駁稱,自己當(dāng)時說的是“孩子既然活著,就抱回來養(yǎng)起。”但黃某一向很耳背,可能是沒聽清楚他的交待。
由于案情復(fù)雜,法院沒有當(dāng)庭宣判。記者 羅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