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張只需5元成本的假門票,就可以換來130元錢。1:26的高利潤,讓三清山管委會門票管理所的幾名職工動起了歪念。
如果不是出城查報站民警的檢查,這1200張高度仿真的假門票很可能流入市場。來自弋陽縣法院的一紙判決,讓3名原三清山管委會的員工靠假門票發(fā)財?shù)膲魪氐灼茰纭?/p>
日前,經(jīng)弋陽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余某、黃某被弋陽縣法院以偽造有價票證罪同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舒某和張某均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并處罰金。
挪用幾萬補票款后想出造假票
現(xiàn)年37歲的余某,原是三清山管委會門票管理所一名職工,負責三清山風景區(qū)雙溪游步道驗票站的查驗票工作。在這里,余某每天都要查驗幾百名游客的門票,高峰時期甚至多達幾千人。
舒某與余某在一個驗票站工作。兩人是老鄉(xiāng),家都在上饒市信州區(qū),私交較好。2008年1月,余某下班后約舒某吃飯。舒某答應后,又帶上了管委會水務公司的黃某同往。
在飯桌上,余某稱“最近手頭很緊”,前段時間挪用了驗票站幾萬元的補票款,結果在賭桌上都輸光了。余某擔心單位查賬,向舒、黃兩人討要“補窟窿”的妙計。兩人表示不知道怎么辦時,余某提議:“要不我們去印些門票?”
驗票站負責查驗門票,余某、舒某兩人經(jīng)常碰到許多游客要補門票,這似乎是一個“商機”。如果偽造一批門票以假亂真賣給游客,自己賣、自己驗,這對于同在一個驗票站工作的余某、舒某來說,是一件再簡單不過的事,而且這筆門票錢可以無人知曉地塞進自己的口袋。
就這個發(fā)財計劃,黃某主動提出他認識人在印刷廠當技術員,印點東西比較方便。
帶景區(qū)票樣赴浙找老鄉(xiāng)制膠片
第二天,黃某、余某下山回到上饒市休假。中午,舒某在驗票房接到黃某電話,告訴他已經(jīng)聯(lián)系上一位在溫州一家印刷廠當技術員的老鄉(xiāng),可以印門票。過一會兒,余某又打來電話,叫舒某帶一張完整的三清山門票來上饒。舒某到驗票房拿出一張門票,用紅包封口裝好,稱有朋友結婚,托下山的同事轉交給余某。
黃、余兩人收到門票后,通過特快郵遞把樣票寄往溫州市某印刷廠的老鄉(xiāng)張某。兩天后,張某打電話告訴黃某,門票的“菲林”(印刷膠片)已經(jīng)制作好,可以過來看樣印刷。
經(jīng)商量,先由輪休的黃某和余某去溫州市看樣品,舒某在山上等候佳音。幾天后,黃、余兩人與張某會合。在賓館房間,張某拿出4張“菲林”給對方看,憑著工作經(jīng)驗,余某發(fā)現(xiàn)“菲林”不太逼真,要求重做,張某則稱是寄來的票樣顏色不夠飽滿。
余某趕緊電話通知舒某,帶一張色彩飽滿的門票下山,乘車來溫州蒼南碰面。兩天后,舒某帶著一張嶄新的門票趕到蒼南縣,在張某的幫助下,制作了4張門票“菲林”,經(jīng)過前后比較,認為這4張“菲林”比較逼真。
偽造單位委托書和公章私印門票
有了高仿“菲林”后,張某帶黃某找到某印刷廠的機長董某(在逃)。董某接過門票和“菲林”后,問對方“有沒有帶單位委托書,如果沒有就不敢印”。
張、黃兩人返回賓館后,把缺少委托書一事告訴余某和舒某。經(jīng)過商量,4人決定私刻一枚單位公章,偽造單位委托書。隨后,4人分頭行動,張某、黃某起草了一份委托書,余、舒兩人花費350元私刻了一枚“三清山管委會門票管理所”公章。
帶著一份蓋好“公章”的假委托書,張、黃兩人再次找到機長董某。董某開價每本500元(100張/本),要求先行支付2000元印刷費。
1月19晚上11時,董某在車間按照張某提供的“菲林”偷偷印制了12大本,票號碼為NO.10471001-104722000共計1200張(每張面值130元)三清山門票,合計15.6萬元。張某和黃某當晚“接貨”后,支付了剩余4000元印刷費給董某。此外,為了答謝張某的辛苦,黃某給了他500元活動經(jīng)費。
凌晨“打的”回贛被溫州警方查獲
將假票帶到賓館后,余某3人坐一起核算成本,并平攤了印刷費用。一張平均成本5元的假門票,馬上就可以換來130元的現(xiàn)金,1:26的高利潤,讓他們對觸手可及的發(fā)財夢充滿無限遐想。3人異常興奮,為了不耽誤時間,3人決定乘出租車回上饒市。
凌晨1時,3人上了一輛出租車,當車行駛至溫州出城口時,被溫州市公安局交通治安分局民警攔下,在進行出城登記檢查時,在3人的隨身行李中,查獲可疑物品三清山門票1200張,遂電話通知上饒市公安局三清山公安分局。上饒警方將3人帶回上饒訊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