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藝明) 因為懷疑女同學造謠說他“GAY”,小梁這名還不滿18歲的南海區(qū)九江中學的高中學生,就在學校的后山上,一刀接一刀地將女同學殺害。近日,佛山中院對其作出一審宣判,百余同學的求情信、親人湊足百萬賠償受害人、自己真誠的懺悔,最終讓他得到了有期徒刑15年的輕判。
案件回顧:
女生活委員命喪同學刀下
2010年4月5日19時許,作為班級生活委員的小黃,代收同班同學的伙食費人民幣3萬多元后,在同學小葉的陪同下到學校財務室交款。由于當時 財務人員不在,小黃獨自留下等待,而小葉則回教室自修。這時,覺得無聊的小黃打電話給同班同學小梁,約他到學校后面的奇山見面。
兩人在奇山上散步聊天,行至奇山無人的防空洞口前。小梁叫小黃轉過身,小黃照做后忽然覺得背后一陣劇痛,小梁竟然在她背后捅了她一刀。小黃受傷后大聲喊救命,小梁于是又沖上去,對著她的胸部、背部、腹部、頸部連捅數(shù)刀……之后,他向班主任謊稱頭痛,請假回了家。
當晚11時許,有學生在校園山頂平臺上發(fā)現(xiàn)小黃倒臥在地上,身上有刀傷。小黃被迅速送院,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
庭審自白:
“說我GAY,我想嚇一嚇她”
為何一名高中學生要對自己的同學痛下殺手?小梁說,小黃其實之前曾經(jīng)追求過他,但是自己因為學習的關系,沒有接受小黃。后來,班上逐漸流傳開他 是同性戀者的傳言。他懷疑是小黃為報復他所以制造謠言,自己當初其實只是想拿刀“恐嚇”一下小黃,希望她能“收斂”點。但是他捅了小黃一刀后,小黃就大聲 呼喊。“我怕被人知道,當時腦子已經(jīng)亂了,也不知捅哪里了。”
小梁在法庭上堅稱,自己并非“GAY”,今年1月,他們班學生在廣州學習時,由于床位不足,他提出與一名男同學同床一晚。沒想到這樣一件小事卻招來了同學的話柄。
多方求情:
法院認定沖動殺人判監(jiān)15年
“只想對我的家人和被害人家屬說聲——對不起!因為我的一時沖動和無知,害得很多人都傷心,我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今年8月17日,案件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小梁在法庭上懺悔地說。
案發(fā)后,小梁的家人竭盡所能籌集了一百萬元資金,補償給被害人家屬,誠心彌補梁某的過錯;同時九江中學一百多名學生聯(lián)名簽寫了一份求情信,也呈交給了法官。
近日,佛山中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小梁是出于一時沖動才殺人,這比有預謀的故意殺人,其主觀惡意較小,社會危害不深。同時,小梁的 認罪、悔罪態(tài)度良好,其家屬又對小黃家屬進行了賠償,因此依法可從輕處罰。據(jù)此,佛山中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