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fā)江蘇鹽城,局長稱副手“沒有還手”,絕無拳腳相加
羊城晚報訊 記者洪啟旺報道:近日,有網(wǎng)帖稱本月14日江蘇省鹽城市城管局在執(zhí)法過程中,副局長盧成“用力扯住”一位女孩的頭發(fā)并“掐住其脖頸”,拖拽了十幾米遠,女孩被關進鐵門里,脖子受傷,并附了照片為證。該帖經(jīng)各大網(wǎng)站轉(zhuǎn)載后,網(wǎng)友們紛紛對該行為進行譴責。
鹽城市城管局局長吳中良18日下午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為副局長“喊冤”,稱那位女孩先打了盧成一巴掌,照片中盧成是在將這名女孩“扭送公安機關”。然而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盧成的做法極為不妥。
網(wǎng)帖:女孩脖子上滿是傷痕
最早發(fā)表在14日天涯社區(qū)的一篇帖子說,當天早上9時35分左右,鹽城市城管局將停在解放北路路邊的電瓶車、自行車強行拖上執(zhí)法車。車主們紛紛 趕到位于建軍中路的城管局,表示有車輛看管員在此指揮停車并收費,不是違法停車。在車主與“執(zhí)法員”們爭論時,一位自稱是副局長的“跳了出來”。
據(jù)網(wǎng)帖說,該副局長高喊:“吵什么吵,罰的就是你們!”這時,發(fā)帖人的“一位同事”想上前把扣車的繩索解開,馬上就沖出七八個城管將其推開,隨 即發(fā)生了沖突。發(fā)帖人的“另一女同事”拿起手機準備拍攝,那位副局長看到后,沖過來一把搶過手機。女同事本能地抬起右手想護擋,他高聲叫罵道:“你還敢還 手!”一拳掄開女同事的手臂,接著就用力扯住女同事的頭發(fā)并掐住其脖頸,一路高聲臟話叫罵著拖拽了十幾米遠,然后徑直拖到城管大樓里,并把鐵門鎖上。
帖子附有兩張照片,第一張照片顯示一名中年男子用手臂卡住一名女孩脖子往前推的照片,第二張照片顯示一名女孩脖子上的紅紅的一道道傷痕。有說法 稱傷痕是該女孩脖子上的項鏈造成的,但家屬反駁說“什么項鏈這么厲害,弄得跟手指印一樣,而且項鏈它自己勒的”?而跟帖則指出,那位副局長叫盧成,并附了 他的會議照片。
局長:城管在事件中無過錯
羊城晚報記者18日下午致電鹽城市城管局局長吳中良。吳中良表示,該市準備在解放北路實施“BRT”工程,有關部門早已發(fā)布公告不得在人行道上 停放非機動車,城管局是依法收繳停放在該處的非機動車并進行處罰。某通信運營商解放北路營業(yè)廳讓顧客在其門口停放非機動車,該營業(yè)廳一名年輕的女工作人員 在城管收繳后跟到城管局提出異議,并上來就動手打了副局長盧成一巴掌。照片中盧成卡住那名女孩往前推,那是盧成在將這名女孩“扭送公安分局”,即鹽城市公 安局城管治安分局。所謂“關在鐵門里”,指的是關進這個分局。
吳中良稱,盧成始終沒有“還手”,他在公安分局又挨了這女孩一巴掌。扭送就十幾步路,扭送過程中絕沒有“拳腳相加”。監(jiān)控錄像顯示,這名女孩是 先動手打了盧成。該錄像已被公安部門取走。他同時表示,城管在事件中并無過錯,女孩脖子上的傷痕是扭送過程中與項鏈摩擦造成的。
■專家說
做法極其不妥
18日下午,記者多次撥打這名當事女孩所在營業(yè)廳的辦公電話,但電話關機,而副局長盧成的手機也一直處于關機狀態(tài),辦公室電話無人接聽。大洋派出所電話則一直忙音。
北京市旗鑒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曉原認為,即便是女孩先打了副局長盧成一巴掌,盧成將其強制“扭送”公安機關也是極其不妥的。女孩一巴掌對副局長的傷害是極其輕微的,只是一般性的肢體沖突,她并非正在實施犯罪,而且沒有逃跑。副局長正當?shù)淖龇ㄊ菆缶,由警方來處理?/p>
劉曉原律師表示,群眾與執(zhí)法人員發(fā)生肢體沖突時,執(zhí)法人員應該冷靜而不應使用暴力,否則,哪怕有理的,也會變成無理,并引起輿論的譴責。(洪啟旺)
